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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林朝英而言,千萬美食也比不上自己的兩位弟子。
年關剛過,二人便一人一騎,策馬揚鞭向著邊關去了。
她們到的時候也巧,正是化名白明的白將軍,在翻龍坡上與金軍決一死戰的時刻。
林葳蕤正愁怎麼找個見面禮呢——她和林朝英一路行來,也不能次次都拿猴兒酒當禮物不是?
一杯茶換一壺酒,送西門吹雪這猴兒酒還算合算,但是送那老是換名字的傢伙……林葳蕤還不想讓他臨了大戰前還違反軍紀呢。
她擦了擦拄在腰間的佩劍,這劍不是什麼名匠打得,但是材料用的足,劍刀也鋒利的緊,匠人打劍的技術也好,一口氣砍個十幾二十多號人也不會出現卷了刀的情況。
事實上,若是技術過關一些,別照著骨頭砍下去,還是挺能多掙到好些使用年限的。
林葳蕤這劍用了一年,順手極了。
西門吹雪不願意與她比劍的原因——或者說厭棄她的原因,是她的劍每隔一段時間就得換一把,而且這劍還不起名字,每一次的款式都是一個樣子,就是大街上找個技術好點的鐵匠,花上十幾兩銀子,就能得到的稍稍不那麼爛大街一些的款式。
林葳蕤覺得劍就是稱手的工具,好用就成,哪裡來的那麼多窮講究?
你看林朝英腰間的那劍好吧?
李滄海師祖留下的佩劍,那叫一個從劍柄到劍尖都透著一股高端洋氣冷艷的范兒,可那劍再牛,也照樣在青樓後頭的小院的牆上拄了四年。這種冷遇要是給西門吹雪聽見了,他怕是能當場撂下狠話,從此拂袖而去再也不願意和林朝英見上一面了。
萬幸他不知道。
而且,西門吹雪自認已經見識到了林朝英那天然黑的特性,並且也極其清楚,林朝英她還是個徹頭徹尾的徒弟控。
誰家的師父寵徒弟寵得會大半夜突然想到「這雪落在了梅花上,我家的徒弟起來見到梅花被雪壓著了沒得梅花看,天曉得要多失望」,就爬起來,拿著木片將那梅花上的雪全削了?
這邊就有一個千百年來的頭一份——什麼叫做溺愛孩子?這還不叫做溺愛孩子,那什麼還能算?
林葳蕤拔出了劍,林朝英心思一轉,猜到了一個想法,便輕輕問了出來。
「寶寶啊……你要殺了那些金軍嗎?」
「擒賊先擒王。」
林葳蕤說了一句評書先生講起《三國演義》系列時,一定會說的固定台詞。
林朝英是個非常盡責的票友,她是《三國演義》的忠實粉絲。
自然,她也聽過這句話。
「那……」
「我們去宰了那些將軍去。」
自古軍隊營地有麼一個習慣,住得帳子好壞是要看官職大小的。
為了防止出現殺錯人的尷尬事情發生,林葳蕤和林朝英兩個人乘著夜色,跑到最大的帳子裡頭去,師徒二人聯手,多年的默契,讓二人都不用說話也不用使眼色,就能憑著對方的劍招做出相應的變招。
兩個人正好逮住了在帳中商議軍情的一大票將領。
一個沒放過,統統殺了。
為了防止有漏網之魚,還將他們的頭給割了下來。
林葳蕤還順便將這些頭碼在了一起。
當年隋煬帝三征高麗,高麗將殺死的隋軍的腦袋堆成了可怕的景觀。
如今她這麼做,也算是「有來無往非禮也?」
兩國交戰,對敵方心存憐憫便是斷了己方的活路。
若是能在敵軍一方留下能「止小兒夜啼」的惡名,那對一個將軍來說,是最好不過的事情了。
林葳蕤心想,本朝四方的異族可真算是虎視眈眈,她武功極好,卻不耐煩聽人調令,若是真有心保家衛國,不如仗著武功好,殺他些將軍來的痛快?
林葳蕤想的可輕鬆了:兵法大忌「陣前易帥」,只要他們敢過來,她就敢去殺。
可若是林葳蕤真有那唐傳奇里的聶隱娘那千里之外飛劍取大帥帳中人頭的本事,她也不用拉著自己的師父一起跳進坑裡頭去了。
等幹完了這一件事,林葳蕤從衣袖中取出手帕,帕子的一角繡著的是繁茂的蒼翠草木。用乾淨的帕子將自己的劍身上的血擦掉後,她再看看林朝英。
林朝英的劍質量極好,劍身上沾著的血跡也不會留下痕跡,血順著劍身就滾落到了地上,一點殘留的痕跡也沒有。
林葳蕤一身黑衣,身上沾了鮮血卻都不是她自個兒的,怛身上的那股血腥氣卻是沖鼻的很。她又是頂著一張能嚇退稚齡小童的嚴肅表情大半夜看來,這分明就是手上握劍的黑無常。
而林朝英長得極美,容貌迤邐,一身自衣片塵不染,仿佛正是那九天玄女下了凡塵,可她右手上卻倒提著一柄長劍,劍鋒上沒有血跡,可那王帥的帳中卻向外散著一股血腥氣。
這貌好若仙人的女子,卻是那索命的白無常。
金軍中信那黑自無常的人本不多,可這二位的故事卻是人人從小就熟知的。
她二人衣著打扮台了這黑白無常的裝束,眾軍士看著林朝英那渾不似凡人的相貌,又驚又懼,竟讓這二人使出了輕功,空餘下一帳子的屍體,就這麼離開了。
凌波微步是一門又精妙又好看的輕功,用出來,便真如洛神一般。
這二位使出來,更是將身上的那半分人氣給抹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