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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 他一把撈住阿虎, 「走走走, 跟哥遛遛, 消消食哈!」
兩人便離開了小餐館, 沿著小巷往前走。
「對了阿虎啊。」
一面走,黃毛一面說:「你瞧瞧你自己現在的樣子, 工作丟了,上街只穿件破背心,連二十五塊的腸粉和魚皮都吃不起了,你說你,圖什麼呢?」
他湊近阿虎, 笑嘻嘻地說道:
「你看你, 身強力壯一把子力氣, 能打能拼的!反正你老大也倒台了,乾脆不如就跟了我老大,這樣以後也是我毛哥的把兄弟了!」
阿虎連一秒都未曾猶豫,毫不遲疑地拒絕:「不去。」
「喂,你再考慮一下嘛!」
黃毛仍不放棄,「跟我們老大很賺的!保管你吃香喝辣,有妹子泡,有銀錢使,難道不比你現在住員工宿舍的好?」
說到這裡,黃毛忽然擠了擠眼,很賤地戳了阿虎痛處:
「我都忘了,茗哥倒台了,你又被新BOSS炒了魷魚,現在連集體宿舍都回不去咯!」
這話說得扎心,阿虎額角的青筋突突直跳,把臉頰上那大塊的血管瘤染得愈發鮮紅。
「滾!」
他口舌笨拙,也不屑與黃毛廢話,直接抬手一肘撞到黃毛的腰眼上,將他撞得嗷嘮一嗓子大叫出聲,捂住肚子直不起腰。
然後阿虎頭也不回,大步往前走去。
「你個@¥%&!」
見招攬不成還挨了一下狠的,黃毛氣得肺管子疼,在阿虎身後破口大罵:
「你剛剛吃了我的豬腸粉撈魚皮呢!有本事,欠我的現在還啊!」
阿虎停下了腳步。
黃毛的無心之語,讓他想起了初識殷嘉茗時的情景。
阿虎記得,那時候他和姐姐剛剛離開教會的育幼院,樂樂十九歲,而他才十七歲。
兩人身無長物,只靠著姐姐這些年用各種方法攢下的一點零碎積蓄,在平民窟尋了個落腳的地方。
現在回想起來,那與其說是「屋子」,倒不如說是「窩棚」。
不到三百平方英尺的逼仄小房間裡硬生生擠了十幾個人,尼龍繩拴塊破布掛起來,便隔開了所謂的公共區域和臥室,男女混住在一起,每日都是外頭在打麻將,裡頭在行不堪入目之事。
饒是如此惡劣的居住環境,依然需要繳納房租。
在那裡,男人用香菸、「糖果」和票子交租,女人若是沒錢,便只能用身體抵帳。
一開始姐弟倆剛到的時候,不少人看樂樂長得年輕漂亮,便動了齷齪念頭。
好在從小坎坷的生活環境讓樂樂和阿虎都不是好欺負的,即便他們一個只是姑娘,另一個還只能算是少年。
當阿虎第一次為了保護姐姐跟三個大男人打架,被一酒瓶敲破額頭的時候,他恍然發現——自己似乎對疼痛格外的遲鈍。
不知是他小時候被禽獸爹家暴得多了,打出了抗性,還是他腦子受過傷,管理痛覺的區域不好使了。
哪怕被啤酒瓶渣子敲了個頭破血流,阿虎依然像一頭困獸般撲過去,用他可以抓到的任何東西往那三人身上掄,一下、兩下、三下……
後來樂樂一面哭,一面把渾身是血的弟弟扶去了醫院,從此之後,群租窩棚里便再沒有人敢欺負這對小姐弟了。
兩人在貧民窟呆了半年。
那段時間,樂樂靠一雙巧手找了份荷官的工作,阿虎則靠拉黃包車為生。
但在七十年代末的金城,哪怕你只想賣力幹活賺點辛苦錢,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阿虎腦子不靈光,搞不懂行業內的彎彎繞繞。認廟門、拜碼頭,打點疏通保護費,他一樣也不曉得。
終於,有一次,阿虎深夜收工後獨自回家,被幾個人堵在了路上,拳打腳踢一頓收拾,硬是要搶走他口袋裡的票子。
哪怕時隔三年,阿虎依然記得,自己那時身上有五十二塊四毛五分,差不多相當於他和樂樂兩人一星期的飯錢了。
所以即便他被揍得鼻青臉腫、嘴角開裂、額頭滲血,依然死死拽住那五十二塊四毛五分錢,任憑那五人拳打腳踢,依然不肯鬆手。
就在他以為自己會被生生打死的時候,他聽到了一個聲音:
「嘿,我最看不慣人多欺負人少的了!」
緊接著,便有一個高大挺拔的身影毫無預兆的跳進戰圈,一腳就踹飛了其中一人。
阿虎抬起頭,一隻眼睛被血糊住,便用另一隻眼去看那突然出現的男人。
當時他倒在地上,從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對方黑色T恤的下擺和款式騷包的破洞牛仔褲,腰上掛著什麼東西,在路燈下金光閃爍。
——這便是他和殷嘉茗的初見。
彼時殷嘉茗也才剛剛年滿二十,但身手已相當了得。
他單槍匹馬護在阿虎身前,以一敵五,竟也不落下風。
不過殷嘉茗可比阿虎機靈得多了,根本不會一味硬抗。
他看阿虎似乎緩過了一口氣來,便一手將人揪起來,抽冷子撞開一個人,突破了包圍圈。
「傻崽,快跑啊!」
殷嘉茗在阿虎背後使勁搡了一把,自己則猛然抄起路邊一隻半人高的大塑料桶,兜頭蓋臉朝著追在前面的兩人潑了過去。
塑料桶里裝的是惡臭難聞的泔水,追兵冷不丁被澆了一身,生理和心理遭受了雙重打擊,腳下一個踉蹌,差點就直接栽進那大灘的穢物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