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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敏達皺眉:「這是在國內,沒有多少人敢闖那條底線。」
知道!
這還真沒法解釋了。他只得道:「是我家那位,多少是個名人。名人的私生活太受關注了。尤其是這種前面的孩子後面的孩子,幾個孩子好像被人為盯上了……」
這倒不是假話。
小區門口確實有這種狗仔記者,文韜本來打算騎車出去的,結果到門口又給嚇的竄回來了。還是丫丫開車去送的。
哦!這樣啊,倒也能理解。
「行!我去安排。」汪敏達轉身出去了。
人找到之後,林雨桐暗地裡觀察過,她覺得這樣的人水平比較過關,叫他們偷偷的跟著孩子,其實不容易被發現。那就沒有告知孩子的必要了,省的人心惶惶的。
但暗地裡,還是偷偷的告訴了丫丫。丫丫要比一般人更敏感。果然,她這麼一聽就道,「那我要見這些人。」人認下了,這要是萬一文韜被人盯上了,她得分辨誰是自己人,誰不是自己人。
這個也行。帶出去見了一面,然後就這麼著了。
果然,連著幾天,幾個人都沒有異樣,也沒人發現有人在暗處盯著他們。
丫丫見這些人確實厲害,也確實盯著文韜,她也就不繼續跟文韜綁定了。她出去轉悠去了,有些事要辦。
在什麼地方,都少不了混混。而混混用的好了,她覺得比那些保鏢要好用。
在學校附近,就有那麼一撥人。混子嘛!
她把保鏢甩開,找了他們經常出沒的地方,然後靠在牆上玩著打火機,那邊過來兩個勾肩搭背,嘴裡叼著煙,不知道在嘀咕什麼的小子,路過的時候,她抬腳絆了一下,穿的非常嘻哈的這位一個踉蹌差點撲倒,回身一看丫丫:「哪裡來的小次佬……不要命了!」
丫丫上去勾了對方的脖子,勾肩搭背的朝一邊的老里弄里拉,另一個只敢跳著叫喚不敢動手,怕丫丫傷了另一個。這不是什麼壞人,只是看起來像壞人的混子。丫丫瞪眼,「喊什麼呀?我跟你們做個生意……」
給錢呀!
早說呀!
嘻哈男嬉皮笑臉的,「哥們,你想怎麼著?是找人揍誰一頓呢還是怎麼的?可事先說話,揍點皮外傷的我們干,要下死手的我們幹不了……就是致人傷殘的也不干。」打人進去也就是十天半月的,可把人打出個好歹,可不是只這麼一點就行的,弄不好真得進去蹲幾年。
「不用……」丫丫就道,「幫著看一個中學生……」
就是不被人給欺負這點事唄。
簡單!
嘻哈男伸出一個巴掌,「一個月五千。每個人五千!就我們倆,別管我們用什麼人,怎麼做到的,那不是您的事……反正我們拿我們的……」
「我給你們一人一萬……這是個長期的買賣,你們接不接……要是不接,我找別人。要是接了,人沒給我看好,我只要再掏一百萬,有人很樂意把你們扔到江里去……」
這哥們還真是一凶人!
嘻哈男忙不迭點頭,「接了!接了!」
接了就好!丫丫跟兩人互加了微信,分別給兩人轉了一萬,隨時保持聯繫,每日最好能實時的告訴她文韜的消息。
嘻哈男叫沈曉軒,錢一到,他關注的就是:「那個……我們要關照多久……」
不知道!
也許一年,也許三五年……也許一輩子!總之,記憶里沒有這個人,這就像是懸在頭上的利劍,心裡總是難以安穩的。
她其實不知道這樣的辦法有用沒用,她也曾發誓,一定規規矩矩,跟這樣的圈子一定離的遠遠的。但是……當急切的想要去保護一個人的時候,好像能想起的也只有這些人。
她給這兩人吃定心丸:「你們只要好好的把人看護好,你們就算是有工作了。這個活兒……算是長期的!工資跟著物價走!成嗎?」
成!
那就這樣吧。
她是覺得她把保鏢甩開了,但其實人家能吃這碗飯,豈是那麼容易就被甩開的?
她還沒到家,那邊就打電話給林雨桐了。
林雨桐也才知道,丫丫竟然安排這樣的事去了。
那就是說,除了文華,丫丫也覺得文韜有危險。她是因為文華的緊張開始緊張呢?還是因為……跟文華一樣?
不管因為什麼,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因為她做的這件事再次向林雨桐和四爺傳遞了一個訊號——文韜很危險。
這件事林雨桐壓在心裡,丫丫回來的時候她只問:「保鏢說把你跟丟了一會子,你去哪了?」
「去看看當地的小弄堂,都是老建築,比較有特色,轉迷了吧。」她是這麼說的。
又不是胡同,還能把人迷在裡面了?
林雨桐沒拆穿,算是接受了這種解釋。
等四爺回來的時候她提了這個:「……是不是有哪裡的漏洞咱們沒發現?」
應該沒有呀!
金融這個事情,不是個人針對個人……都是那種掌控資本的人,又不是糊弄小戶人家三五萬,可這三五萬就是全部的家當。沒了就傾家蕩產之類的……這個不存在!就是一種很正常的投資行為。
林雨桐這邊就更不可能因為公事上惹來麻煩。
那就是私人恩怨。
原身兩口子吧,對外的形象基本就是不與人交惡。到了四爺和林雨桐來了,事情處理的基本不存在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