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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時軻動作頓住,抱著一盒水果從廚房裡出來,有些不滿,「你為什麼吃過了?」
傅斯冕笑了一聲,「我餓了啊。」
「好吧。」
「哥,我們組合里的新來的好像不太喜歡我。」周時軻抱著枕頭坐在傅斯冕旁邊,看著傅斯冕又開始處理工作,嘆了口氣,「他說我寫的歌沒有深度。」
「他說的?」傅斯冕眼也未抬,語氣淺淡。
「嗯,我寫的歌真的很難聽嗎?」周時軻用頭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聲問道。
「重要嗎?」傅斯冕側頭瞥了周時軻一眼,「只要你寫,我就給你出,誰寫得比你好,我就把它買下來署你的名字。」
周時軻心裡緊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來這種事,可是……
「哥,你聽過我寫的歌嗎?」周時軻故意問道。
「聽過。」傅斯冕合上電腦,側頭看向周時軻。
周時軻手指在沙發皮子上抓了抓。
對方傾身吻了過來,手順著衣服下擺探進去,捏了捏周時軻腰上的肉,「又瘦了?」
傅斯冕這麼主動,周時軻頓時什麼都拋到了腦後,他靠在沙發上,一副任君採擷的模樣,「可能是太想哥了吧。」
男生被壓在沙發上,他比傅斯冕小兩歲,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過剛剛畢業,傅斯冕在生意場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換盞虛與委蛇,他只需要發愁吉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寫的詞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從由表叔提供,變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時軻是被傅斯冕嬌養著的小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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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都年輕,身體扛得住各種弄,但周時軻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開始會很溫柔,將周時軻哄得暈頭轉向,說什麼姿勢就什麼姿勢。
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擊性的,每次都能讓周時軻渾身顫抖,連聲求饒,連手指頭都虛了脫。
傅斯冕這次出差兩個月,兩個人只能通過手機聯繫,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內斂含蓄,周時軻埋在傅斯冕的脖子裡,重重地咬了他一口。
「乖乖,腿張開。」傅斯冕扶著周時軻的後腦勺,輕聲說道。
周時軻的脖頸繃直,雙腿被傅斯冕用膝蓋抵開。
窗外的雨下個不停,沙發上的抱枕被丟到了地上,靜謐的室內時不時一聲抽泣和低喊。
結束的時候,傅斯冕單手就將周時軻抱了起來,周時軻雙腿盤在傅斯冕的腰上,整個人都軟綿綿的。
「哥,說你愛我。」男孩子悶聲悶氣地撒嬌。
傅斯冕失笑,「我愛你」
花灑里的熱水澆下來,周時軻看著傅斯冕將沐浴露擠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後才抹在自己身上。
「哥,我也是,我愛你。」
傅斯冕始終淡然。
周時軻仰頭看著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朧昏黃的燈光里,傅斯冕的臉一寸寸變得模糊,和記憶里站在主席台上的穿著白襯衣的少年完全重合。
周時軻因為在家裡待不下去了,被發配到申市讀書,吃住都由表叔負責。
轉學來江城的時候,他正好高一,開學典禮那一天,傅斯冕作為高三學生代表上台發言,他穿著白襯衫和黑色長褲,褲型將他的腿拉得長又筆直,衣角飛揚,他眉眼俊秀清冷,聲音從話筒里傳出來,讓人耳朵都能酥掉。
周時軻是個聲控加顏控,他喜歡唱歌,對聲音好聽的人自然就喜歡,而在之後的主動接觸中,周時軻對傅斯冕越加無法自拔。
可惜傅斯冕已經高三了,在周時軻還沒能把人拿下的時候,他就已經去了大學。
周時軻在接下來的兩年,咬著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學,再一次成為了傅斯冕的學弟,沒有了不能早戀的校規掣肘,周時軻終於開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
他以為傅斯冕很難追的。
學校里喜歡他的人用卡車都拉不完。
但周時軻只用了三個月,就追到了傅斯冕。
他知道傅斯冕喜歡乾乾淨淨的小男生,他跟舅舅說,將本來要準備買給自己的超酷火紅色越野換成了低調的奧迪,又扔掉了花里胡哨的眉釘耳釘,洗掉了肩膀上的紋身,衣櫃裡的潮牌被款式簡單設計大方的毛衣襯衫代替。
他本就臉嫩,當時說他是高中生都有人信,就算是現在都大學畢業了,看著也比傅斯冕小上好幾歲。
傅斯冕說:「我們可以試試。」
於是周時軻就和傅斯冕在一起了,直到大學畢業,周時軻又毅然決然地來到了傅斯冕的老家江城,反正家裡不需要他操心,跟著傅斯冕也是一樣的,傅斯冕真的對他很好。
凌晨時分,周時軻被雷聲驚醒,他翻了個身,正好翻進傅斯冕的懷裡。
「雨好大啊。」周時軻呆呆地說,「你明天可以不去公司嗎?」
傅斯冕沒醒。
周時軻抱住他的腰,「明天周六,我想你在家陪我,或者我們出去玩。」
周時軻伸出手指去摸傅斯冕的眼睛,往下,是鼻子,然後是嘴巴,傅斯冕的每一個地方,他都好喜歡。
在嘴角那裡還沒停留多久,本來熟睡著的男人睜開眼睛,冷漠的眼神將周時軻看得一怔。
但很快,傅斯冕的眼神溫和下來,他含住周時軻的指尖,舔了舔,「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