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第二天醒來,我是口乾舌燥醒來的,我看著身邊的夏拉,睡得很死。
昨晚,我動了她了,。
先不管了,我爬起來穿了褲子衣服,扔的地上都是。
我把她的衣服褲子甚至內衣褲也整理放好在床上,給她蓋好了被子。
媽的,要是讓她醒來了,知道我上了她,不知道會不會發瘋。
趕緊逃了再說。
拿著冰箱裡一瓶礦泉水一口氣喝完了,看著廚房裡一片狼藉,夏拉啊夏拉,不會告我吧。
媽的,但是如果康雪幫她告我,動用關係的話,我還真可能被弄進去。
到時如果真的告我再說了,大不了去求賀蘭婷,原本沒想過搞夏拉的,可喝醉了,那種情況下,還帶著一種報仇快感,之前還當她是朋友,可是知道了她幫著康雪幹了那麼多缺德事,還要對付我,我乾脆就不要忍了,上了就是。
可惜了,儘管夏拉身材好,但畢竟不配合也喝醉死了。
簡單洗漱完畢,我逃之夭夭。
出了外面,媽的怎麼還是一片黑暗。
看看手機,才五點四十,這真他娘的,還下雨夾雪,我這真是找罪受。
下了樓後,我出了小區外面。
我能去哪裡?
好冷。
這時候也沒車,沒公交,沒的士。
沿著街道屋檐下,一直走,穿過了兩個路口,找到了一家肯德基。
幸好。
進去後,見肯德基里還是有幾個客人吃東西,幾個在趴著睡覺。
服務員喜氣洋洋的問我:「歡迎光臨肯德基。那麼早呢?」
我對她笑笑說:「是啊,生活所迫,起早貪黑。給我來豆漿,雞肉漢堡,這個套餐吧。」
點了一個套餐,我坐在床邊,看著外面,雨中漸漸有了頂風雨雪向前行的行人,車輛。
想著夏拉會如何對付我,是要告狀了康雪,然後兩姐妹告我,或者是要假裝不知道,然後繼續和我相互鬥爭。
一切都是未知數。
我但願她全都不知道,醒來了,不知道我上了她。
那是最好不過的,但這怎麼可能,我折騰了兩個鍾,就是死人也都折騰活了,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她就算睡死,哼哼唧唧那時,也是有點意識,但人是動不了的。她一定會知道,而且,我還弄到了她身體裡,我靠,萬一有了,如賀蘭婷一般,我靠,那是大事了!
可我也不能傻裡傻氣的拿著避孕藥跑去找她讓她吃了啊。
這可怎麼辦,當時爽是爽了,也沒想過這樣後果。
萬一有了咋辦?
我估計,她一定還會找我,不論是要和我鬧掰告我,還是要和我繼續糾纏鬥爭,到時候,看看情況,再說。
天漸漸有點亮了,我在十字路口路燈下,攔了一部計程車,先前往小鎮。
因為我不可能帶著這部新手機放在監獄那裡,如果有人翻看,那還是很危險,看到了我在康雪家安插的攝像頭,一切都完了。
到了小鎮,也才不到七點,平時我這個時候也該到了監獄裡上班了,但現在有指導員的批准,我不擔心。
到了小鎮,還是那家旅館。
青年旅社。
前台服務員還是昨天那個,訝異我為何那麼早來,我說通宵上網。
她也沒說什麼,我說要昨天我看的那間。
她說那間被人住了,中午才退房,其他房要不要。
我問:「其他房,也和那間一樣嗎?我想要和那間一樣,而且是沿街的。」
前台看了一下,說:「有。5008,就在5006的隔壁。」
我說:「那好,就要5008.」
開了三天房,我上去5008,的確,布局和5006都一樣的。
媽的,應該再弄一個針孔攝像機再放在這裡窗口,就可以無時無刻都拍到對面小巷口的情況。
我還想再弄一個,放在那個神秘閣樓的圍牆上。
可是通往閣樓的小巷子,全都是攝像頭,我想去裝,那不可能,很容易就被發現了。
於是,我又打的往市里電腦城。
八點半鐘到了電腦城,媽的來太早了,沒開門。
我就在附近晃蕩了起來,昨晚喝太多酒,睡眠時間短,現在頭都暈暈的。
等到九點鐘,電腦城才開了門,可我進去後,跟昨天的老闆買了攝像機,他說連接pos機的網絡有問題了,等著施工人員過來修復,只能弄現金。
我沒帶那麼多現金。
去了電腦城隔壁的建行取錢,在銀行里,我遇到了該死的前女友。
在銀行門口取款機前,看到那個中年禿髮男人下了奧迪A8,我就往副駕座看,果然,下來的,是我的前女友。
他們也看到了我,都是認識的了。
之前,我曾經和前女友去過他家,他家是一棟小別墅,這傢伙是做地產生意的,我和前女友幫他的寵物阿拉斯加洗澡,剪毛,剪爪子。
後來前女友自己去,在這個男人金錢的誘惑下,就出不來了。
當他們看到我,也愣了一下。
我站在小雨夾雪中,一定形象凌亂,昨晚也睡得不好,看起來憔悴無比。
中年男人看了我一下,就進了銀行。
前女友走了過來,想要開口說點什麼的,又不說。
之前在我心中,她就是我的女神,是世上最美的女人,現在一看,這長相其實說真的,比不上夏拉。
當初驚艷,完完全全,只怪自己世面見得少。
她欲要走過去,然後走了幾步,快要進銀行門了,又折回來,問我:「你還在以前那個出租屋住嗎?」
我愣了一下,笑笑,說:「是啊,現在來取錢交那幾百房租呢。」
前女友可憐我的目光看著我,從包里拿出幾千塊錢,塞給我:「對不起。」
我說:「以前我的確覺得你對不起我,只是現在我已經放下了,是我的錯,感情這種東西,強求不來強迫不得,愛跟誰跟誰。謝謝你的憐憫,我不需要。」
前女友尷尬了一下,說:「那你,現在不在寵物店上班,去哪裡了?」
我看著她,說:「我啊,在一個四四方方的像工廠的地方裡面,打雜工。養自己沒問題,房租也能自己交得起,勞你操心了。你進去吧,外面冷。」
她的嘴唇顫抖了一下,她其實還是有一些人情味的,只是人的感情啊,在金錢面前,在誘惑面前,顯得是那麼的脆弱。
我扭頭不再看她,取了三千塊錢。
她只是站在我旁邊,也不進去,她說道:「我開了一個店,挺好的,這是我名片,你有空可以找找我。」
我看著她一身金絲雀的打扮,接過了名片,問她:「當時你背叛我的籌碼,就是他給你開一家店,對吧。你以前對我說,你想要奧迪,想要自己開店,想要在這個城市裡買一套市裡的大房子,這些你都應該實現了,恭喜你。你不需要憐憫我,也不需要覺得對不起我,我過的很好,真的。我是覺得我對不住你,以前我們那麼苦,全是我無能。我們都沒錯,只是不適合。你跟著別人,也好,過得很好的生活。而跟著我,只能受苦,是我讓你受苦。你的名片,我還是不要了,無論你選擇哪條路,我還是祝福你,再見。」
我戴上了帽子,轉身走了。
心裡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不懂什麼滋味。
有些人,不能再見,最好再也不見。
不過見了也沒什麼,我沒以前那種難受。
愛一個人是把那個人放進心裡,這個很容易。可是愛了,會越來越深,那個人會深深刻在自己的心裡,要忘記,卻是要把那個人從心上狠狠挖除,心會很痛很痛,所以說愛比忘記更難。忘記,也許需要一個月,也許幾年,或許一輩子。心什麼時候能放開過去,能放下過去的愛了,但是忘記需要時間,而時間具有兩面性,如果用得好就是解藥,用得不好那就是毒藥,只會使自己更痛苦,因為愛過,總是難以忘記,那些愛的回憶,她的笑臉和話語,都深深刻在自己心裡,只能漸漸去淡忘。刻意去忘記只會加深自己的記憶,如同當時剛和她分手,我刻意去忘記,就像去攪動一潭水一樣,越攪動它只會越動盪得厲害,也只會是波紋更多更加深刻而已。
選擇了恨,也只會使自己活得更累,心更苦,更難以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短時間當然無法擺脫思念,還需要時間啊,只有當自己學會坦然面對,才是真的放下了,才是真的忘記了。
而且,我現在也明白了,失戀了還真不能把自己鎖在屋裡,要把自己扔進女人堆中,才得到更多的新歡資源。並且男人必須要在自己的事業上有雄心霸志,對某學問或者才華一再的突破,更上一層樓,這種種的突破和成就越成功的話,就越能吸引更多更好的女人。
或許真如張小閒那句話所說,想要忘記一段感情,方法永遠只有一個:時間和新歡。要是時間和新歡也不能讓你忘記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個: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
如果是以前,我看到她會心如刀絞,想到她也難受到死,可現在隨著時間的流逝,還有我身旁美女如雲,她對我再也沒有了那麼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