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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凡不提家人,海莉也沒提媽媽。

    每天早上客房服務送來早餐,在床上吃過早餐,然後就出去玩。

    買了雙人自行車,在大街小巷到處溜達,看到有什麼有趣的店鋪就停下來,買了很多亂七八糟的小物品,瑞凡買了好些筆記本送給她;各種香味的手工精油香皂;擺放在桌上的小巧的乾花花瓶,可以滴香水進去;不知道幹什麼用的巴掌大的棕刷,最後被他們用來在床上的時候玩。

    中午晚上都在外面餐廳吃飯,瑞凡堅持素食,海莉隨便。

    買了一個寶麗來相機,拍了一大堆相片,晚上回了酒店後,就坐在床上整理相片,放在新買的相冊里。

    瑞凡這幾天吃的比較多,腮幫子見長,不再那麼瘦了。

    第26章 We All Want Love(6)

    「你還是臉上胖胖的好看, 你看你那時候拍Running on Empty,多好看呀!」

    瑞凡就有點不好意思,有點羞澀, 「快別提那時候了!」

    「為什麼不能說?因為瑪莎嗎?」

    他抿著唇, 沒說話。

    

    海莉也不再說了。

    胡亂的把相片塞進相冊里,然後扔到床邊的沙發圈椅上, 翻身下床, 走到浴室。

    瑞凡很快過來, 「babybear——」

    她面無表情的看著他。

    「不是不能提瑪莎——」他長長吸了一口氣, 「只是, 我不知道要怎麼說。瑪莎……她是我的First Love, 我也是她的First Love,我們那時候……太小了,都不懂得退讓。」

    這也很容易理解。瑪莎出身於演藝家庭,父母都是演員,也可以說是星二代了, 從小就開始表演生涯,參演過不少不錯的影片, 在上一個十年是好萊塢數得著的童星,現在也是很有前途的青年女演員,這樣可以說從小一帆風順的女孩當然是驕傲的、不懂妥協的。

    瑞凡呢,身為長子, 從小就習慣了照顧弟弟妹妹們, 又很早就開始賺錢養家, 是有一點強勢的,兩個人當時也就16、7歲,有矛盾了頂到一起,誰也不讓誰,那就不太好了。

    海莉想了一會兒,「人們都說,First Love很難忘記,什麼時候你能坦然說起瑪莎,那就說明你長大了,成熟了。」

    瑞凡抱著她,輕輕嘆了一聲。  

    *

    回到洛杉磯,瑞凡就跟他的樂隊成員進棚錄歌了。

    海莉每天都跟著他去錄音室,頭幾天還挺有興趣的了解了一下錄製歌曲的流程,幾天過後這些就不吸引她了,於是帶了書和筆記本來,在控制台旁邊看起了書。

    錄音師挺好奇的問她在看什麼,她把封面翻過來:《基礎量子力學》,錄音師就再也不問她什麼了。

    錄製歌曲挺無聊又辛苦,經常一待就是10個小時,反覆的錄製,一句一句、一個字一個字,都要達到完美,但凡瑞凡有一點不滿意,就要重頭再來一遍。

    這樣錄製一天下來,也就精疲力盡了。

    「我沒想到你的工作會是這樣——」海莉開車,瑞凡有些疲憊的坐在副駕座上。

    「什麼?」他掐著眉頭問。

    「很枯燥,要反覆的重複的工作,我是說,有必要那麼高要求嗎?你把自己折騰的這麼累,也把其他人折騰的很累。」

    「做什麼事情都應該做到儘可能的最好,這樣當你以後回想起來,就可以驕傲的說,我盡力了,我做的不錯。」

    海莉很是同意,「你說的對。」又很好奇,「拍片的時候也是這樣嗎?」  

    「差不多。你看到的每一個鏡頭,實際上演員都要表演10遍以上,有時候更多。一部電影一般長度120分鐘就算很長了,對吧?」

    她點頭,「嗯哼。」

    「導演得到的有用的鏡頭的時間長度大概是影片長度的5倍,有時候更多。可能拍了20個小時的素材,最後也只能剪出120分鐘。」

    海莉恍然,「原來這樣!怪不得一部電影有時候需要拍半年,那一定很辛苦了。」她是去過瑞凡的外景地,但實際上並沒有在那裡一待就是一天,沒有實際看到過真正的工作流程。

    瑞凡聳肩,「習慣了,就不會很辛苦。」

    這句話背後隱藏了很多。他12歲就開始在鏡頭前表演,這是他的工作,也是他養活自己和家人的收入來源。

    海莉在路邊停下車,瑞凡不解的看著她,「怎麼停在這兒?」

    她側過身,吻了他,「honeybear,對自己好一點。」

    *

    海莉又跟瑞凡在一起了。

    海倫問都沒問,很淡定。

    還是吩咐女傭,不要讓菲尼克斯先生上樓。  

    但她要是不在家,海莉還是會讓他上去,女傭實際上根本不可能約束得住海莉。

    海倫也並沒有真的開除女傭。

    於是母女倆就玩著心照不宣的遊戲,海倫通常一臉「我不拆穿你但你也不要太過分」的表情,海莉就是「我挺乖的」。

    海倫還是經常見不到人,不知道去哪兒了,有時候周末整整兩天不在家,海莉就留瑞凡過夜。

    瑞凡現在會跟她說到7歲以前的事情。菲尼克斯家原本姓Bottom,7歲之前瑞凡一直跟著父母在南美各個城市遷徙,搬了40多次家。

    他的父母加入了一個叫「上帝之子」的邪教,一直在各地做著傳教的工作,沒有什麼固定收入。教會要你奉獻,奉獻就不要講什麼報酬了,只給他們維持生存的基本物資,而阿琳之所以會8年生5個孩子,也是因為教會講一切都是天然,都是上帝的旨意,所以是不允許避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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