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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趕緊拖著行李箱跟上她。
她在停車場找到自己的車,打開後備箱,讓湯姆把行李箱放進後備箱。
他放好行李箱,開了副駕座的車門,上了車。
有點忐忑,「你是不喜歡我來看你嗎?」
「Silly,」她淡淡的笑著瞥他一眼,「我同意你來,當然是想見你。你有點……你是不是不太自信?」這個不難看出來,他敏感的過了頭,他可是一個向來大大咧咧、樂天又直率的孩子。
「我……」他低著腦袋,「我還沒有中學畢業,可你、你都要大學畢業了。」
「那沒辦法,誰叫我夠聰明呢?學歷在你看來,是問題嗎?」
他想了好一會兒,「可能現在不是問題,但將來……我說不好。」
「將來?」她打著引擎,踩下油門,「將來誰也說不好,你我都不是預言家,想太久遠沒有意義。」
「你知道我喜歡你,很喜歡,我——」他不知道要怎麼說下去。
「所以呢?」
「你什麼時候會把我介紹給你的朋友們?」
「你不是認識艾瑪嗎?」
「艾瑪我當然認識,可你還有其他朋友。我想認識他們。」
「他們有什麼好認識的?一大半都是nerd,不怎麼好玩。」
他悶悶不樂,「我都把你介紹給我的朋友們了,說你是我的girlfriend。」
格蕾絲沒說話。
等了幾分鐘,他忍不住又說:「瞧,你都沒說過我是你的boyfriend。」
她回想了一下,確實從來沒有當他是「boyfriend」介紹給別人,就連艾瑪,也因為早就見過湯姆,沒有特地對艾瑪說明過。
「我懂了。」戀愛中的情侶確實會互相要求確認,她只是沒有談過戀愛,但不是沒有見過別人談戀愛。只是約會的話,那沒什麼,你可以同時約會好幾個人,要是精力足夠,每天約會不同的人也沒什麼問題,但戀愛就不一樣了,公告天下是正常操作,除非你壓根不認為你在「戀愛」。
中途在西好萊塢停下來吃飯。
隨便挑了一家義大利餐廳,要了一張靠窗的桌子。
「蘇珊會舉辦一個萬聖前夜舞會,我們一起去吧。」坐下來,剛拿到菜單,格蕾絲便說:「我的朋友大多都是學校里的同學,我沒有機會去認識外面的人,我的活動範圍不大。」
「你不出去玩嗎?」
「去啊,有時候去一些畫展、音樂節,看看舞台劇,上個月去看了俄羅斯芭蕾舞團的《胡桃夾子》。但我要麼一個人去,要麼也就是和蘇珊、莉迪亞她們一起去。你知道為什麼理工科的學生談戀愛這麼困難嗎?就因為我們的活動範圍實在太小了。」她笑著跟他說起了加州理工的學生們自黑起來是多麼殘酷,什麼英年早禿、30歲還是單身狗是常態,美國公司雖然不要求加班,但寫起代碼來有時候能幾十個小時不離開公司,所以碼農不管男女都難以維持一段感情。
高級碼農是高薪,但也是高勞動強度,什麼職業想要做到最好都要不停努力。說著便問他有沒有新工作,是不是有新的試鏡。
湯姆這會兒高興了一點,「沒有,爸爸沒找到什麼適合我的劇本。你該像這樣,多說說你的事情,我很想知道。」
「真的想知道?」
「嗯,」他忙點頭,「我從小就覺得你超厲害,超酷的。你知道我遇到數學題就完蛋了,我總是算不好。」
「那你只是當我是你的家教?」格蕾絲瞪大眼睛。
嗯,好像說「家教」也沒什麼錯啦。但是,當然不是啦!
「我喜歡聰明的人,智慧是新性感,在我看來,你性感極了!」
她伸手按住他的手,笑嘻嘻的,探身向前。他飛快領會了這個動作的意思,也趕緊探身往前。
他們在餐桌上面短暫的吻了一下。
意猶未盡。
他下意識的舔了舔嘴唇:還是她習慣用的水蜜桃味道的潤唇膏。
她的嘴唇是完美的丘比特之弓的形狀,嘴巴不大,嘴唇不算薄,水潤潤,粉嘟嘟的,他著迷的盯著她的嘴唇看個不停,心想自己到底要怎麼才能提高吻技呢?聽說,接吻要有個好老師教導,才能成為接吻達人,一個熟練的吻一定是美好的,會讓她滿意。
——啊,她對我的吻滿意嗎?
他又開始胡思亂想了。
*
Boyfriend。
這個詞真新鮮。
蘇珊說,她無視了那些追求者們,居然選了個男孩,不理解,真的不理解。
男孩是沒什麼不好,他們天真純潔,但同時也意味著涉世不深,思維簡單。
「你說的我不太懂,」格蕾絲說:「簡單點不好嗎?閱歷太多的男人太複雜,相處起來會很累。」她想了想,「可能我的父母都是相對簡單的人,我就不會喜歡那種複雜的男人。」
「男孩不會跟得上你的思路。」
「你說的我又不懂了,我為什麼需要他跟得上我的思路?我要是選擇合作夥伴才需要對方能跟得上我的思路、知道我在說什麼。戀愛的話,只要跟他在一起我覺得快樂,那就夠了。」
蘇珊沉思了一會兒,「你說的對。戀愛的話,確實只需要考慮是否快樂就足夠了。」
「是吧?這是多麼簡單的事情!像我們這樣整天跟複雜的代碼和公式打交道的人,生活中的一切都應該越簡單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