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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是晚餐時間,社區內每家每戶幾乎都充斥著飯菜的香味,按理說應該沒幾個人會在這個時候四處閒逛,而沈路卻運氣不好,找路的時候正好和拿著棍子的幾個小混混打了個照面。
這幾個混混衣著不整,木棍一端被他們拿在手裡,另一端杵在地面,就這樣半拖半劃地跟著他們一同前行,沈路注意到有兩根木棍靠近地面那一端似乎附著零星乾涸的血跡。
這幾人看到沈路後便停下腳步,交頭接耳一番後便由立於主位的混混笑了笑道:「哇哦,你們看看,我們又遇到了一頭好肥的羊啊。」
「……」沈路認出了迎面而來的幾個混混,他們是自己上一次去Malcolm Johnson家時,蹲在街對面陰沉地看著自己的那幾個打扮得很賽博朋克的青少年。
沈路發現自己還記得這幾個小混混在那天的一舉一動。
他們蹲在路邊的樣子萎靡不振,每個人的肌肉又極為放鬆,看上去就像是處於疲於現實卻沉溺於現實的矛盾狀態;當他們發現沈路的存在後,放鬆的狀態又頓時變得緊繃起來,盯著沈路的視線兇狠卻隱隱帶著熾熱,那分明就是野生動物遇到獵物時才會露出的貪婪目光。
由此沈路敢斷定,這幾個青少年是貧民區中的搶劫慣犯。
單純的搶劫犯通常情況下只會專注於搶劫目標,換句話說,一個一心只想搶你的錢的人通常不會在搶劫時加害於你,在面對這類人的搶劫行為時,你只需要表現出一定的順從,接著乖乖將財物交給搶劫者,就可以保證自己不會受到搶劫犯的進一步傷害;如果搶劫犯在你表示順從時還對你實施了暴力行為,那麼這個搶劫犯就已脫離了單純的搶劫範疇,這類人通常情況下有著嚴重的暴力傾向,享受受害人的慌亂表情,甚至受害人越是苦痛焦慮就越能激起他們的施暴欲,但面對這類人時表現得太過冷靜也不行,他們會覺得受害人在挑釁他們的尊嚴,最終同樣會對受害人動起手來。
沈路不能確定這群混混屬於哪一類搶劫犯,但他覺得這些人屬於後者的可能性顯然更大,因為從主位青年的話里和棍棒上殘留的血跡能夠得知,他們在遇到沈路前就已經遇到過一個倒霉蛋,搶了人家的錢不說還把人家給狠狠揍了一頓。
「你們需要什麼,現金還是別的什麼東西?」沈路只希望自己配合的態度能讓這些混混不要動手,因為他從事執法行業這件事雖然聽起來很酷炫,可實際上他就是個不能跑也不能打的戰五渣,「想要什麼你們可以提,我會配合你們的。」
嘴上這麼說著,沈路同時也偷偷進行了維護自己權益的行為,他本就放在羽絨服兜里的手一下子就尋到了手機的位置,將其穩穩抓住後他用指紋解了鎖,然後憑記憶按下了位於屏幕左下角的報警快捷鍵。
幾個混混估計是沒想到沈路能這麼鎮定,低嗤了一聲後露出個無賴的笑容:「既然你這麼說了,行啊,把你的錢包拿出來,裡面有多少現金就給我們多少,沒問題吧?」
「沒問題沒問題。」沈路相當配合地伸手打開公文包,刻意顯得有些焦慮地在包里翻找起來,他的動作有些手忙腳亂,因此竟沒第一時間找到錢包的所在。
「嘿,夥計,放輕鬆點!」幾個混混用痞壞的語氣安慰他道,話音剛落幾人又忍不住嘲諷地大笑起來。
他們還以為這人能有多鎮定呢,看看那人現在著急的樣子,還不是在害怕他們會對他做些什麼?!
沈路過了好一會兒才從公文包里翻出錢包,他抬起頭,正要打開錢包夾層卻忽然想起什麼似的,有些驚訝地伸出食指指向眼前的幾人:「啊,我想起來了,我前幾天見過你們對不對!我記得是在2158門口見到你們的,當時我還以為你們家就在Malcolm Johnson那附近呢,沒想到今天居然在2094遇到了你們!」
「哈,巧了,我們也記得你,」幾個小混混實在不懂沈路怎麼回事,明明他們是來搶劫的,這人卻還一副哥倆好的模樣認起親來,「你就是當時往殺人犯家裡跑那個傻瓜白領,上佳的肥羊。」
「行了,趕緊把你的錢都拿出來,」為首的青年瞪起眼,頗為不耐煩道,「給你十秒時間,再慢吞吞的就揍你啊!」
沈路便縮了縮脖子,有些唯唯諾諾地撥開夾層給幾個混混看了一眼,接著將其中的幾張鈔票拿了出來,正要遞給幾人卻又忽然遲疑道:「我這裡只有三張一百的和一張二十的,但是你們有五個人,是不是有點不太好分啊?」
為首的混混簡直要被沈路氣笑了:「老子要怎麼分贓關你屁事?我說你該不是不想給錢吧?!」
「怎麼會!」沈路便趕緊將錢全部遞到為首的混混手上,接著有些心虛地抹了抹汗,似乎在擔心交錢後幾個混混會不會將他放走。
混混們將搶來的錢收好,卻果然沒有要放沈路離開的意思,他們玩心大起,其中一人用下流的眼神打量起沈路:「我說你身上穿的這麼好,還有你手裡頭這個包,一看就不是我們這邊的人啊!瞧瞧你這身精英范兒,幹嘛要跑來我們這裡,還專門去找那個殺人犯?」
「看他一副細皮嫩肉的樣子,去那個殺人犯家裡該不會是求操的吧,」幾個混混便大聲鬨笑起來,「我們看那傢伙長得也不高啊,那方面的活兒真的好使麼?他到底能不能滿足你啊?如果不能的話不如跟我們幾個一起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