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691頁

    都敏俊向水中看去,靜止的時間裡一個人頭從海水當中冒了出來,他不知道能夠不受他時間靜止影響的人有多少,但他知道其中一人就是姜岩。

    縱身來到水中,看向姜岩從海水當中拖出來的一個人,不對,準確的說應該是一具屍體,「她死了?這麼快?」

    在聽到有人落水的第一時刻就暫停了時間,就連一分鐘都不到,溺水絕對不會這麼快的。

    「她是中毒死的。」

    姜岩開口說道,他記憶中主要是有關於世美的,其他事情的細枝末節並不清楚,如果不是遊輪上發生的事情是千頌伊事業的轉折點,同是也是世美心態發生巨大變化的一個點,他也沒有記著的必要。

    他只記得韓宥拉墜海的,第二日才被打撈起屍體,千頌伊因為和她不和,被懷疑是殺人兇手,事業從此一落千丈,從而帶來後續的一些問題,只是姜岩沒想到她在墜海之前就已經被人下了毒。

    在二十一世紀法治社會,竟然還有這麼直接快速的殺人手段,不得不說現實永遠比影視劇精彩,他出手相救終究是白救了,現在就要想辦法讓自己脫身了。

    都敏俊沒有回到千頌伊的房間,而是回了自己家,輕眨眼眸,牆上的時鐘開始轉動,時間暫停結束。

    這一晚註定是個不眠之夜,兩個明星接連落水,立馬報警,警方去搜尋,搜尋了一晚上都沒有一個結果,直到第二天凌晨在海邊發現了一具韓宥拉的屍體和一個只剩下一絲氣息的姜岩。

    千頌伊第二天醒酒之後就被告訴了這一消息,連忙來到醫院,此時已經是中午了,姜岩脫離了生命危險但還沒有醒過來,劉家人擔驚受怕了一晚上回去休息了,現在只有世美在陪著。

    「真是嚇死我了,哥哥竟然為了救人不要自己的性命。」世美不能在家人面前表露出來害怕,擔心家人看到她害怕了更加擔心,在千頌伊面前才能釋放一下自己真實的情緒。

    「我也沒想到,明明他和韓宥拉從前也沒有看出來有多要好,還好這次他沒有生命危險,不然就太慘了。」千頌伊現在的心情也沒有多好,她之前和韓宥拉是不對付,但也從來沒有想過讓她去死,畢竟那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

    世美閉了閉眼睛,殫精竭慮了一晚上,現在放鬆下來只覺得渾身疲憊無比,比她之前一口氣練琴十個小時還要累。

    「如果你覺得累就先休息一下吧,我照顧他,等他醒了我叫你。」單人病房,完全有世美休息的地方。

    世美點點頭,去一旁的沙發上躺下。

    病房一時之間很安靜,千頌伊睡了一晚上沒有困意,無聊看了眼手機,這才發現網絡上已經鋪天蓋地都是他們三個的消息了。

    沒錯是三個人的,除了韓宥拉和姜岩的,還有就是她的,甚至有媒體已經捏造出來一出大戲,什麼她和韓宥拉兩個人為了姜岩才會爭吵不斷。

    甚至韓宥拉這次死都和她有關,是因為她嫉妒韓宥拉和姜岩的關係,不然怎麼解釋姜岩不顧性命的去拉韓宥拉,只有『情根深種』這一條可能性。

    這些甚至都被人頂上了熱搜,一時之間有關韓宥拉之死之後的一場場陰謀論接踵而至。

    千頌伊衝動之下直接發布動態,否認韓宥拉是因為她而死的,並且表示他們三個人之間完全沒有網友們揣測的那種關係。

    可偏偏她越是解釋,不相信的人越多,實在是因為之前千頌伊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空有美貌的愚蠢花瓶,十分的不討喜,再加上她最近一段時間有關於曠課,複製粘貼作業的事情公眾還沒忘記呢。

    一時之間輿論的聲音不但沒有沉下去,反倒是愈演愈烈,甚至已經有公眾認可了『千頌伊害死韓宥拉』的這種說法。

    金思雨管理著娛樂公司,自然要時刻注意著民眾言論的走向,作為圈內人,她一眼就看出來這是一場有組織的行動,也就是俗稱的水軍下場控評。

    很顯然的一點就是現在網絡上關於『韓宥拉之死』的重心已經轉移了,不再是韓宥拉怎麼墜海的,而是有關於千頌伊,姜岩和韓宥拉三個人之間的桃色新聞。

    在深入調查之後,金思雨發現那些言論的源頭,來自於一家境外公司,很顯然這只是一個迷惑人的煙.霧.彈而已,但卻已經無法進一步查下去了。

    姜岩是在傍晚的時候醒過來的,警方來給他做筆錄,負責這起案件的就是劉碩。

    姜岩清楚的告訴他,他當是手疾眼快的蠟燭了韓宥拉的腳腕,但身後一隻手用力的把他推了下去,墜海之後他奮力的游泳,直到筋疲力盡還沒有上岸,漸漸沒了知覺。

    「大哥,這明顯就是蓄意謀殺,你一定要調查清楚到底是什麼人做的,將罪犯繩之以法。」世美義憤填膺的說道。

    兇手想要害的是韓宥拉,哥哥完全是遭遇了無妄之災,電光火石之間兇手同樣對哥哥也起了殺心,可見兇手多麼的殘忍兇殘,不捉住說不定還會害多少人呢。

    「警方會盡力的,只是現在知道的線索有限,得一點點慢慢的查。」劉碩當然知道兇手的兇殘,他做檢察官也有好幾年的時間了,有偵破的案子也有沒有偵破的懸案。

    即便這件事情有關於他的親弟弟,他也只能說他會盡全力,但不能保證一定會找到兇手,畢竟警方也是為了證據服務的,找不到確鑿有力的證據,誰也沒有給一個人定罪的權利。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691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