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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頁

  

    被文車妖妃那般珍之又珍的對待、將自己擁有的一切最寶貴的東西全部都毫無保留的獻給他的利姆露,卻並不被酒吞童子真切的放在眼中當做是一回事。

    因為酒吞童子實在是沒有從利姆露的身上看到除了那一張好看的臉之外其他值得自己去在意的事情,一如他想不通文車妖妃為什麼會做下這樣的決定。

    哦,如果一定要說利姆露的身上有什麼值得酒吞童子去讚揚稱道的地方的話,那或許便是——

    「你可真是擁有一雙美麗的眼睛啊。」酒吞童子讚嘆道,「不如就把這一隻眼睛挖給吾吧。吾可以考慮看在這雙眼睛的份上留你一命。」

    利姆露:「……那還是算了吧。」

    酒吞童子根本沒有看見,少年具體是如何動作的。那仿佛只是一個閃神之間發生的事情,原本手中還空無一物的少年便握上了雪亮的長刀,用極為優美凌厲的動作攻擊了過來。

    酒吞童子甚至疑心如果不是因為自己察覺到不對以及閃避的動作足夠快的話,那麼他現在是否已經會被眼前的少年斬下手臂。

    偏生他面前的少年還在衝著自己笑,看上去簡直就像是在耀武揚威一般。

    至少酒吞童子是這麼覺得的。

    「我覺得吧。」利姆露同他說,「我的眼睛還是長在我自己的身上最好看。」

    他這麼一動起手,之前一直還被壓抑收斂著的力量頓時便蜂擁了出來,於是那可怕的魔素被盡數的釋放,饒是誰來看到了,也得為之驚嘆不已。

    酒吞童子緩緩的轉動著手腕,唇角扯起來了一抹夾帶著滿滿的血腥意味的笑容來。

    「對啊,就應該這樣啊。」他說,「這才稍微像個樣子啊!」

    如果一開始他所看到的利姆露是這個模樣的話,那麼酒吞童子絕不會有什麼輕視之心——至少也是會用對待值得尊重的對手的態度,去同利姆露交涉接洽,平等的對話。

    而不是將其單單只視作什麼玩物。

    「所以,現在的陰域之主就是你吧?」酒吞童子充滿興味的問,「文車的鬼丹也給了你?」

    利姆露:「我想是的?」

    不過鬼丹指什麼啊……文車妖妃之前送給他的那一枚珠子嗎?

    「我說……就這樣繞過本宮、去攻擊本宮要護在身後的人,酒吞童子,你未免也太不把本宮放在眼裡面了吧?!」

    不等酒吞童子同利姆露之間再產生其他的、更多的對話,文車妖妃便已經在後面極為惱怒的開口。

    很顯然,酒吞童子這樣的行為讓文車妖妃感到了一種被冒犯的情緒。

    「未免也太過於囂張了……酒吞童子,莫要忘記了,這裡可並非是你的陽域!」

    文車妖妃的眼睛裡面跳動著怒火,一直在她身後的鬼嬰頓時察覺到了她這憤怒的情緒,於是積極地給出來了響應。

    只見那原本還是正常嬰兒大小的鬼嬰身形猛的漲大,很快便成為了數層樓高的龐然大物,周身繚繞著黑色的貴氣,朝著酒吞童子就伸出來了龐大的手,像是要將他捏在掌心裏面,然後就這樣狠狠的碾碎。

    「那是本宮決意追隨的主人。」文車妖妃冷聲笑著,「要對他動手,也先從本宮手下討一個過去的通路吧!」

    利姆露站在原地,轉動著自己手中的刀把,在聽到文車妖妃的這一句話的時候猛的抬頭,眼睛裡面是掩飾不住的震驚:「等等、等等?」

    「我什麼時候……成為你的【主人】啊?」

    不不這個感覺可實在是太熟悉了……這種莫名其妙的就給自己的身上背上了一堆根本不知道怎麼來的債務的感覺……

    利姆露猶猶豫豫:[夏爾你還記得上一次這樣的情況是因為什麼嗎?]

    [解,哥布林一族歸順主人的時候——]

    利姆露:[……啊啊,我想起來了,後面的可以不用繼續說了夏爾。]

    但是……

    利姆露頓了頓,面上流露出來一絲笑容。

    如果再來一次——如果又一次擁有了選擇的權利的話,那麼利姆露想,自己應該還是會選擇接受來自於哥布林的擁躉吧。

    他永遠都感激著與他們的相遇。

    不過,這倒是給了利姆露一個新的思路。

    [夏爾,你看啊。]他用商量一般的口吻同自己的究極能力訴說著,[雖然我不知道要過多久、又是由誰來發動百鬼夜行……]

    [但如果從源頭掐滅這個根源呢?]

    利姆露的雙眼晶晶亮,有如繁星。

    [如果百鬼在我麾下、聽從我的詔令的話……]

    [那麼發不發動百鬼夜行,豈不就是由我說了算了?]

    第九十七章 來訂立一個賭約吧

    利姆露覺得自己的這個想法很棒棒。

    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沒關係, 只要能把製造問題的人給解決了,那這也算解決問題嘛!

    利姆露給自己點了一個贊。

    這如果說出去給其他人聽的話,一定會覺得是猶如天方夜譚一般的, 荒誕而又無比可笑的劇目。

    傳說之所以會成為傳說,正是因為其達成的條件極為苛刻, 並且已經很久很久、久到連作為活的刻石的妖怪們都快要記不清楚那是一副怎樣的盛景, 所以才足夠資格被稱之為「傳說」。

    所謂的「百鬼夜行」,並非是只要湊足百隻妖怪便可以冠上這樣的名號——那樣未免也有些太過於掉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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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文車妖妃那般珍之又珍的對待、將自己擁有的一切最寶貴的東西全部都毫無保留的獻給他的利姆露,卻並不被酒吞童子真切的放在眼中當做是一回事。

    因為酒吞童子實在是沒有從利姆露的身上看到除了那一張好看的臉之外其他值得自己去在意的事情,一如他想不通文車妖妃為什麼會做下這樣的決定。

    哦,如果一定要說利姆露的身上有什麼值得酒吞童子去讚揚稱道的地方的話,那或許便是——

    「你可真是擁有一雙美麗的眼睛啊。」酒吞童子讚嘆道,「不如就把這一隻眼睛挖給吾吧。吾可以考慮看在這雙眼睛的份上留你一命。」

    利姆露:「……那還是算了吧。」

    酒吞童子根本沒有看見,少年具體是如何動作的。那仿佛只是一個閃神之間發生的事情,原本手中還空無一物的少年便握上了雪亮的長刀,用極為優美凌厲的動作攻擊了過來。

    酒吞童子甚至疑心如果不是因為自己察覺到不對以及閃避的動作足夠快的話,那麼他現在是否已經會被眼前的少年斬下手臂。

    偏生他面前的少年還在衝著自己笑,看上去簡直就像是在耀武揚威一般。

    至少酒吞童子是這麼覺得的。

    「我覺得吧。」利姆露同他說,「我的眼睛還是長在我自己的身上最好看。」

    他這麼一動起手,之前一直還被壓抑收斂著的力量頓時便蜂擁了出來,於是那可怕的魔素被盡數的釋放,饒是誰來看到了,也得為之驚嘆不已。

    酒吞童子緩緩的轉動著手腕,唇角扯起來了一抹夾帶著滿滿的血腥意味的笑容來。

    「對啊,就應該這樣啊。」他說,「這才稍微像個樣子啊!」

    如果一開始他所看到的利姆露是這個模樣的話,那麼酒吞童子絕不會有什麼輕視之心——至少也是會用對待值得尊重的對手的態度,去同利姆露交涉接洽,平等的對話。

    而不是將其單單只視作什麼玩物。

    「所以,現在的陰域之主就是你吧?」酒吞童子充滿興味的問,「文車的鬼丹也給了你?」

    利姆露:「我想是的?」

    不過鬼丹指什麼啊……文車妖妃之前送給他的那一枚珠子嗎?

    「我說……就這樣繞過本宮、去攻擊本宮要護在身後的人,酒吞童子,你未免也太不把本宮放在眼裡面了吧?!」

    不等酒吞童子同利姆露之間再產生其他的、更多的對話,文車妖妃便已經在後面極為惱怒的開口。

    很顯然,酒吞童子這樣的行為讓文車妖妃感到了一種被冒犯的情緒。

    「未免也太過於囂張了……酒吞童子,莫要忘記了,這裡可並非是你的陽域!」

    文車妖妃的眼睛裡面跳動著怒火,一直在她身後的鬼嬰頓時察覺到了她這憤怒的情緒,於是積極地給出來了響應。

    只見那原本還是正常嬰兒大小的鬼嬰身形猛的漲大,很快便成為了數層樓高的龐然大物,周身繚繞著黑色的貴氣,朝著酒吞童子就伸出來了龐大的手,像是要將他捏在掌心裏面,然後就這樣狠狠的碾碎。

    「那是本宮決意追隨的主人。」文車妖妃冷聲笑著,「要對他動手,也先從本宮手下討一個過去的通路吧!」

    利姆露站在原地,轉動著自己手中的刀把,在聽到文車妖妃的這一句話的時候猛的抬頭,眼睛裡面是掩飾不住的震驚:「等等、等等?」

    「我什麼時候……成為你的【主人】啊?」

    不不這個感覺可實在是太熟悉了……這種莫名其妙的就給自己的身上背上了一堆根本不知道怎麼來的債務的感覺……

    利姆露猶猶豫豫:[夏爾你還記得上一次這樣的情況是因為什麼嗎?]

    [解,哥布林一族歸順主人的時候——]

    利姆露:[……啊啊,我想起來了,後面的可以不用繼續說了夏爾。]

    但是……

    利姆露頓了頓,面上流露出來一絲笑容。

    如果再來一次——如果又一次擁有了選擇的權利的話,那麼利姆露想,自己應該還是會選擇接受來自於哥布林的擁躉吧。

    他永遠都感激著與他們的相遇。

    不過,這倒是給了利姆露一個新的思路。

    [夏爾,你看啊。]他用商量一般的口吻同自己的究極能力訴說著,[雖然我不知道要過多久、又是由誰來發動百鬼夜行……]

    [但如果從源頭掐滅這個根源呢?]

    利姆露的雙眼晶晶亮,有如繁星。

    [如果百鬼在我麾下、聽從我的詔令的話……]

    [那麼發不發動百鬼夜行,豈不就是由我說了算了?]

    第九十七章 來訂立一個賭約吧

    利姆露覺得自己的這個想法很棒棒。

    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沒關係, 只要能把製造問題的人給解決了,那這也算解決問題嘛!

    利姆露給自己點了一個贊。

    這如果說出去給其他人聽的話,一定會覺得是猶如天方夜譚一般的, 荒誕而又無比可笑的劇目。

    傳說之所以會成為傳說,正是因為其達成的條件極為苛刻, 並且已經很久很久、久到連作為活的刻石的妖怪們都快要記不清楚那是一副怎樣的盛景, 所以才足夠資格被稱之為「傳說」。

    所謂的「百鬼夜行」,並非是只要湊足百隻妖怪便可以冠上這樣的名號——那樣未免也有些太過於掉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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