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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解說,是編劇寫的。
配音,媽媽也可以做的很好,很極致。
「為什麼不做配音了?」她覺得很遺憾。「我想做一份你回家就能看到媽媽的工作。」媽媽是這麼回答的。
然後孩子什麼都沒說,回去卻總喜歡窩在她懷裡。她也真的帶孩子一起,先寫小說――《我是豆豆》,「媽媽要出版它,之後再改編成劇本。」
好啊!
九月完了,剛好趕上國慶假期,把這點時間全都填滿了。而孩子變的學會『從善如流』了。她不贊成小朋友,但她不會去爭執,去非要說服誰。她會笑一笑,然後先退讓一步。雖然我心裡未必贊成你,但不妨礙我跟你一起合作一起玩。比如玩老鷹捉小雞,如果她作為小雞,她會在最後的位置,把其他跑的不快的孩子排在前面,讓老鷹先來抓她。如果她是老鷹,她會放慢自己的腳步,叫最後那個可憐的小雞可以在隊伍里多玩一會子。
在家裡,她會想跟媽媽一起做飯,如果是寫字畫畫裝裱,要是媽媽不忙,她也喜歡拉著媽媽一起。她尤其是喜歡媽媽寫的梅花篆字。說不出來孩子是哪裡變了,但方姐會說:「咱們豆豆長大了,懂事了。」
從十月份上學開始,沒人催促,早上早起半個小時,她開始朗讀報紙了。家裡一直在訂閱報紙,林雨桐早前就說過,早起朗讀是個好習慣。但她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堅持不了。現在自覺的開始了。於是,林雨桐每天比孩子還早起,把她要朗讀的文章讀一遍,把孩子不認識的字標上注音。
在家裡也開始跟父母堅持半個小時的外語對話了,不用多高深,日常的對話就行。說幼兒園怎麼著了,說今兒在幼兒園吃了什麼,什麼好吃什麼不好吃。說誰被老師表揚了,誰被批評了,今兒都上了什麼課。
與其說是懂事了,不如說是馴服了。
這孩子身上有一股子桀驁的野性。
這天,孩子一放學就說,「媽媽,寶妮的爸爸今天來幼兒園了。還帶了一個超級大的三層大蛋糕請我們吃。」
今天是寶妮的生日嗎?
「不是!」豆豆搖頭,「是她爸爸要感謝老師和小朋友的,說是謝謝老師照顧,謝謝小朋友的包容……」
是嗎?
嗯呢!
林雨桐就看豆豆:「你沒有吃他家的蛋糕?」
豆豆低頭,用腳踢路上的石子,「媽媽給我做蛋糕吃吧,我不吃奶油,就吃蛋糕坯子。」
所以,你是以不吃奶油的理由拒絕了老師分給你的蛋糕。
對的!「好的!」林雨桐在這方面不強迫孩子,「你有拒絕的權利。」
自家跟寶妮家的官司才結束,是聯繫了小區里十多家業主一塊告了,反正亂七八糟各項賠償下來總共九萬八千元。四爺沒出面,是律所的律師處理的。
這個賠償現在還沒到位,估計老太太和寶妮媽不想執行。
到了日期,少不了還得申請法院執行。到那時候再說吧!賠償不是目的,得叫她們知道厲害才行。再在小區里那麼干,堅決不可以。
結果四爺回來,吃飯的時候也說起寶妮爸爸,「來找律師諮詢,問這個孩子的監護人變更之後,討要之前的撫養費的問題。」
兩人不會避開孩子說工作,林雨桐也會說哪裡的銷量如何,這個月進帳了多少,叫孩子有一個直觀的認識。四爺也會說工作中遇到的事,叫孩子知道爸爸也不是超人。
因著打官司是因為孩子而起,律所都知道跟寶妮家打的那個索賠的官司。然後今兒來了一個客戶,說的是變更撫養權的事,再一登記信息,這就有譜了。
「這邊小區的房子,是寶妮的爸爸買的。以一套好的學區房作為支付方式,把孩子的所有費用都一次性支付完了。如今寶妮媽媽堅決不要孩子的監護權,卻也不想歸還這套房子。兩人協商了好幾次,沒有談妥。沒辦法,男方希望通過法律的手段,要回這套房子。」
第379章 這代人呀(100)
方姐不明白這邏輯, 「誰養孩子,誰占房子,也是為孩子上學方便的。這有什麼可掙的!」
所以說厚道人永遠理解不了這裡面的邏輯。
林雨桐一邊給孩子夾排骨, 一邊回方姐的話, 「當年這裡的房子什麼價格?現在這裡的房子又是什麼價格?」
幾乎翻了一番了,可就這, 還買不到。都急著買這裡的學區學位房呢, 誰家不是為了孩子的?如今要空一套房子出來, 不知道多少人要搶的。
「所以呀,寶妮媽只願意歸還當初買房花費的錢,但是不願意直接把房還了。兩人的爭執點就在這裡了。」
方姐氣道:「住在這裡對孩子的教育好,難道她不知道?」
「知道呀!給房子也可以, 但得把這些年房子漲價之後的差價給補上。」這是女方給出的條件。
這不是生生要把人氣死嘛!「這種人生孩子幹嘛?!」方姐關心的是,「男方再婚了沒有?」
「再婚了。這次因為這個孩子, 帶著現任妻子一起回國了。他妻子也是再婚, 帶著一個女兒, 稍微大那麼一兩歲。說是在申請國際學校。」
方姐嘆氣一聲,「這對孩子也不是一個太好的生活環境。她爺爺奶奶呢,要是爺爺奶奶懂道理,叫孩子跟著爺爺奶奶許是比跟著後媽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