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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姑娘面色通紅,但還是道:「她攢那麼些錢,是因為她覺得她有妹妹,將來說不定什麼都不給她……」
「那你知道,我父母離婚的時候,我母親帶走了我父親的一半產業嗎?就算我父親的給她和林瓊平分,她卻可以單獨繼承我母親的所有財產。也就是說,林氏歸傳到我父親這一代的家產,她若是親生的,就能得到四分之三。盧珊是沒有任何分財產的權利的,她怕什麼?」
「但是,到底是養了二十多年,她結婚了,沒有一個人去關心……」
「她結婚通知你了?那對不起,她沒有通知我父母,說她結婚了。再說了,養了她二十多年,吃虧是我父母呀!按照你的邏輯,已經吃虧了,他們就該繼續吃虧下去,對吧?養了二十多年,給了她能給的一切,難道不是她欠了我父母二十多年!是,誰都知道講情。但講情之前,是不是得講講理呢?」
是啊!橫不能人家那樣養了二十多年,現在還欠你的吧。沒這道理呀!
何況,你拿了人家兩個億,誰也沒說什麼呢,對吧!因為這事,有那麼一些人,攻擊林爸和章媽,你若是真覺得人家是你父母,你怎麼不出來澄清。嫌棄人家不關心你結婚,可你要是把人家當父母,別管人家怎麼對你,你告訴人家了嗎?哦!還得人家上趕著關心你!
就有人喊這姑娘,「出去!我們是來上課的,不是來聽你在這裡瞎叨叨的!滾出課堂去!」你們這種人肆意傷害章媽,她怎麼不站出來維護。反倒是人家親生女兒把媽媽護在身後。
好好的一堂課,直接給毀了。
這學生還真就是A大的。跟她一個宿舍的姑娘,都覺得她有毛病。輪得到你義憤填膺嗎?你跟你養父母感情深,那就深你的去唄。啥也不了解,就衝出去跟個衛士一樣,林彤能給你幾個錢?
這段視頻林雨桐由著這麼發出來。她也給林雲山打電話了,「這個官司得跟林彤打。」
打吧!沒有林彤這一出接著一出的,就沒有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給她那麼多,確實是在以為她是親生的這個前提下的。既然不是親生的,那這贈與的前提就不存在。
給了多了,這個都有記錄的。有轉帳的記錄,有她刷林雲山的副卡簽單的記錄。除開買那些奢侈品服侍和包包,把這些都算在養她的日常開銷里。可單就有收藏價值的寶石古董,林瓊就花了九千多萬。
而其他的,就是一些現金,還有她名下的豪車豪宅,這一部分差不多一億多。
林彤一直覺得她有一億多的資產,因為她覺得九千多萬買寶石古董,只是日常開銷而已。壓根就沒計算在內。可如今,這些東西要跟她清算。
她當然不願意。金銀城並靠不住!什麼才是立足的根本,她分的很清楚。
這每一筆花銷都是有記錄的,不是你空口白話說沒有就沒有的。
林彤簡直覺得莫名其妙,睡了一覺起來,風向就變了。
她第一次覺得,網絡輿論這個東西,真的不是很好掌控。
她其實沒別的意思,然後別人就解讀出別的意思了。接著就壞了,有人衝到頭裡去了,事情越鬧越大。
她給金銀城打電話,「現在該怎麼辦?這個官司該怎麼打?」
打個屁官司,「還給人家。」金銀城說的斬釘截鐵,「你不是人家的女兒,懂嗎?人家給你,你追究那是你的。但人家要是追要,你就得還。我老子要是把錢給了不相干的人,我也要要回來的。」
「還?你說的輕巧。」林彤變了面色,「如果都給了,我還剩下什麼?」
「你還是金太太!這是林家給你的最貴重的東西了。要不然,你都不知道世上還有我們這種圈子,知足吧!」說著,一把就給掛了電話。
可林彤說什麼也不會動自己這部分資產了,這是她留給自己的最後保障。
她也找了律師,說這個事情:盧珊對林家的財產是沒有分割的權利,沒有繼承的權利,但是在婚內,對財產是有隻配權的。林雲山不知道我非親生的事,但是盧珊是知道的。在盧珊知情的情況下,盧珊想曾與親侄女,這有問題嗎?我是花了林家那麼些錢,但這卡之類的東西,也不止林雲山有。
因此,不能以林雲山贈與自己來要回這些財產。這是盧珊在其婚內贈與親侄女的,是合理合法的。
早前,盧珊是具有民事責任行為能力的,所以,不能因為對方現在精神有問題,就否認之前的行為。
那邊一應訴,林雨桐就不管了。在乎的不是那東西那錢,看的就是她的反應。她要真還了,以後幹啥不得順順的。大家對她的態度立馬就能不一樣的。就是林雲山也不可能不給她留點最後的保障。在知道對方非親生的情況下,給予一些贈與。這個時候,才是講情的時候。
先是法,再是理,最後是情。
可你要是先講情,再講理,這不就不用上法院這麼麻煩了嗎?
如今對方來了這麼一手,死活不撒手。竟然還找出這麼一種說辭來。那就耗著吧,官司慢慢打著,於我有什麼壞處呢?
林雨桐給律師的說辭就是一個字――拖!
看她還能找出什麼樣的說辭來,這說辭越多,她越是露怯。
可金銀城沒給林雨桐這個機會,他這次反應特別迅速。林雨桐懷疑對方壓根就沒有跟林彤商量,他單方面找到林家,一個意思:這兩個億,他替林彤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