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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那兒子在大學裡現在都不要花錢了,自己在外面掙的足夠了。
一家子掙錢的,盧淑琴已經不止一次的對外說了,「等暑假的時候,先給桐桐在省城交個首付,遲早都得回省城的。趕橋橋畢業了,給橋橋也攢出來了……」
她跟盧淑琴比,一個是往家裡掙錢,給兒孫攢家業。一個是只會敗家偷懶,明知道欠銀行的錢還下館子?
慣得你!
說到底,老太太覺得在盧淑琴跟前說不起話了,越發看自己不順眼。
是!自己管不住男人,他是啥時候出門啥時候回來,壓根就不會告訴自己的。回來也不會回屋睡,這都多久了,也沒能把人哄回來了,這偏是不能吵嚷的叫人知道的事。而且,他掙了多少錢,又欠了多少錢,也是一點也不知道。
自己是不掙錢,家裡的開銷現在在老太太手裡,每天買菜的錢都得從老太太手裡拿。
大兒子每月倒是按時給自己錢,但那錢給的時候大兒子就立下規矩了,他給老太太一份,給自己這幾個當媽的一份,給他爸也有一份。以後這就是成例,算是贍養的費用。他爸哪怕不用,但當兒子非給不可。這錢就占了兒子工資的一半了。
剩下的錢一個大小伙子在外面都不敢有應酬的吧。因此,她這錢小心的存著。像是偶爾有個別的開銷,才動這錢。今兒說給老太太買一碗拉麵,她其實是沒想從老太太要日用的錢買的。可要敢動兒子給的錢老太太更不依了,老太太也說要攢著,給大孫子將來娶媳婦買房子用的。
再就是小兒子,一去南邊就再沒回來。跟他爸打電話聯繫,跟他哥也常打電話聯繫,甚至每周都給老太太打個電話,唯獨這當媽的,從來沒打電話主動聯繫過一回。
是!現在誰都在背後笑話她,可別人能笑話,他做兒子的憑啥看不起她。若是有廉恥,能有他?
自己這些窘迫親生女兒知道嗎?知道!就隔著個牆皮,什麼不知道?
但是知道能咋?有了好吃的巴巴的給盧淑琴送過去,從門口過碰見親媽都不帶用眼角甩的。
活到這份上,再假裝的啥也不在意,可哪裡能真的不在意!
別的都罷了,別管老太太還是金保國,這些不喜她都有心理準備的,但是幾個孩子,生生的要了人的命了。大兒子別管愛不愛說話,但至少管她這當媽的。只金鳳和嗣明兩個孽障,真真是眼裡一點也放不進她這個當媽的。
結婚這是多大的事呀,金鳳愣是不言語一聲,做飯的時候滿腦子都是這件事。於是,忘了放鹽了。
林雨桐這邊才端上飯碗,隔壁就吵嚷起來了。隱隱的傳來那位老太太的聲音,說兒媳婦誠心要餓死她的,就因著不叫她下館子,這做飯就不給菜里放鹽。
盧淑琴嘴角帶著笑意,給自家閨女夾了一筷子炒肝尖,「趕緊吃,別等你爸,你爸在你爺你奶那邊就吃了。」
做了餃子當然得給老人送的,菜啊飯的直接叫帶過去都行。那邊兩老人也不過來跟二兒媳婦礙眼,彼此客氣的處著。就是桃桃也不過來,尤其是林雨桐回來之後,就更不過來了。估計是對這個官身心裡還是有三分敬畏的。
老爺子倒是常下地幫林雨桐照看那點藥草,林雨桐每月從工資里拿出點錢給老爺子,叫他們改善改善生活。
卻不知道林有志這頓飯吃的特別不舒服,險些消化不良。老太太打發了媒人給桃桃上一個小伙子家上門提親去了。那小伙子是鎮上派出所的協警。
桐桐現在在鎮上大小是個幹部,協警不是正式的編制,但你說你這麼上人家的門,人家應了,這瞧著的是誰的面子?
要是桐桐得力,願意給幫忙,這以後跟桃桃的日子能過。
可要是桐桐不能辦,這桃桃的日子可怎麼過?
這還是個坑!
林有志也不吃飯了,說老太太,「之前的教訓您是壓根一點也沒吸取。還縱著這麼來!今兒我把話放這兒,這婚事我不同意。」
老頭兒『嗯』了一聲,「我也不能答應。」老婆子這事辦的,連自己都被蒙在鼓裡。
桃桃頭都不抬,「同意不同意的都沒關係。吃飯前媒人來電話了,說那邊答應了。林雨桐不是說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是違法的嗎?她不能帶頭違法吧!你要是不答應,這也是帶頭違法吧……你是林雨桐的爸,那我就去鎮上鬧,叫大家看看林鎮長家裡都是啥樣的……」桐桐的工作還怎麼做?
林有志看了大閨女一眼,這已經不是失望了,而是心涼。就說你失蹤了,桐桐是不是前前後後的為了你奔忙了,可如今呢?那些好餵狗了!他直接起身,「你要非嫁,那咱們把話說頭裡,結了婚你別登門。啥時候結婚,啥時候出嫁這些你統統都別告訴我。要自由就乾脆就自由到底!」
說著,再不停留轉身就走。
回來的時候都快到家門口了,想起桐桐騎人家的摩托車,然後車給扣了。
他轉回去上人家家裡去,把摩托車給人家折成錢,叫人家另外買去。反正那車是不打算往回領的。
回來之後,桃桃的事只簡單的跟盧淑琴提了幾句,兩人都沒跟桐桐說。
這邊的態度就這樣,要是這麼著,男方還願意結親,那這對方也機靈不到哪裡去。
這事林雨桐是一點也不知道,她睡了一覺,起來剛十二點。這個點該睡的都睡了,林雨桐起來,老路翻窗走屋頂,然後下到金家才發現,四爺的窗戶從裡面插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