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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錢,不提房,不提車,啥也不提,人家給房子,只是叫住過去而已。在一個城市裡,又不是天南海北的。更跟招贅沒關係。
就這點要求,你說怎麼辦?
顧家當然不樂意了!這要是兩口子住過去了,自家這孫子怎麼辦?給兒子和後媽帶?自己也不放心呀!可不叫小兩口帶,這就把兒子和孫子隔開了,有啥好處呢?那邊將來再生一個,前面生的這個就真可憐了。
難道自家老兩口跟兒子住過去?更不可能,那是兒媳婦的房子。
怎麼辦?
顧濤看金思甜,金思甜的手還被桐桐摁著了,雖然不知道這弟媳婦想幹什麼,但是她還是沒說話。只看著男人瞪眼:看我?看我幹嘛?
她其實覺得住遠點也挺好的!她的想法是,住遠點,要麼,婆婆徹底不叫她接觸孩子。如此也好,不接觸就沒是非。跟對親戚家的孩子似得,衣服買著,零食買著,其他的,她不多管。要麼,就是婆婆撒手,放手叫自己管。才五歲的孩子而已,帶著帶著就帶親了。這住在一起,接觸的多出錯就多。而且,你付出再多,感情培養不起來。有個奶奶夾在中間,沒戲。
這孩子的親媽帶孩子,有些當婆婆還教孩子說媽媽是壞人,媽媽不愛我,對我最好的是奶奶這種話。所以,她對跟繼子的關係問題,心裡不是沒有準備的。
顧濤還真就難住了,啥也不要,只這一個條件,怎麼辦?
顧媽媽看著兒子,臉上的表情都不好看起來了。顧濤如何不知道家裡父母不同意。
林雨桐還體貼的很,「先在這邊住三五年,不是一直這麼住著。」
那也不行呀!
顧濤就道:「爸媽,您看,我這邊是真有難處。之前呢,我跟思甜都商量好了,給她三十萬買輛車,就算是聘禮了……」
這人倒是精明的很!可給金思甜買了車,這車不是你們家在用嗎?
林雨桐就接了一句話,「買那麼些車幹嘛?」她說金思甜,「我那邊好幾輛車呢,占著車位年年還得交錢。用車你開走一輛就完了,幹嘛再買。這錢拿在手裡干點什麼不行呀?為什麼要買車?」
金思甜:「……」之前從沒說過拿三十萬買車。只說是給自己十萬叫自己單存著而已。領證的時候給了自己一張銀行的存條,是一張價值十萬的黃金的存條。
她的嘴角動了動,不知道怎麼接這個話。
可這個家顧濤是非接不可的,人家給一輛車,不建議這麼使用這三十萬。那這意思豈不是說,要拿三十萬給金思甜存著。
顧媽媽就道:「要不,拿這錢交給首付,另外買套房,叫兩人慢慢還貸好了……」
可兩人領證了,首付是顧家的,貸款是顧濤交的,金思甜沒有那個經濟實力的。所以,這房子從頭到尾,跟金思甜有個什麼關係?
林雨桐這邊還沒說話呢,結果金媽就說,「離婚吧……從頭到尾,我沒一處看的上的。」她乾脆就起身,說金思甜,「要麼,你離婚麻利給我滾回家。要麼,你就永遠也別回……」
這個態度,顧家絕對沒想到。菜都沒上齊呢,親家走了。
顧濤扭臉看他媽,怎麼那麼多話呢!
他趕緊起身就追,「媽……」
「別瞎叫,我不是你媽――」
「媽――這事是我沒處理好,是我不對!」
林雨桐:「……」金媽這就不是處理問題的態度。自己和四爺把事都處理到這份上了,結果她一張嘴,就是把事往壞的辦。
第一次不歡而散,這以後怕是有的磨呢。
一回來,金媽就趕四爺和桐桐,「我知道你倆的意思,覺得事情都這樣了,別到最後弄的雞飛蛋打。可我跟你們說……這事你們別插手,我寧肯你姐最後啥也落不著,都絕對不會叫她給人當後媽的!那後媽的日子就不是人過的日子。」
接受不了!怎麼一種處理方法她都接受不了。走之前或許是希望能解決的,但是看了顧家那邊的人之後,尤其是那個公公婆婆,她不樂意了,一點縫隙都沒留下。
用她的話說,那顧家的人:「就不是善人!」
所以,才叫住過來嘛。哪怕把孩子帶過來,跟公婆那邊分開。咱家也都不是惡人,還把孩子怎麼著了?
可金媽是一點忌諱都不想給。
而且,還不贊成四爺和桐桐來管。
這種事,就看母女倆誰犟的過誰了。兩人開車回來,還餓著肚子呢。
林媽又給兩人去下麵條,林雨桐在外面三言兩語的把事情說了,林媽都跟著生氣,「思甜這孩子太莽撞了,這婚事不怪當媽的這麼大反應,反正我聽著,都冒火!」
誰知道晚上的時候,金思甜又過來了。兩人乾脆去後頭那棟樓里,在那邊說話方便。本以為她帶著顧濤一起來的,誰知道是她自己。
她遞給四爺一張卡,「這是三十萬,你幫我收著。」
四爺沒要,給她推回來,「這不是錢的事!從根子上來說,這就不是錢的事。」
金思甜沒收回這卡,沉吟了半晌:「那你說我跟了他一場,還接了婚,真要是不行了,就該一分錢都落不著?」
可見今兒顧媽的話,金思甜心裡也是吃氣的很了。
林雨桐把錢遞給她,「拿回去給媽收著吧。媽就是再稀罕錢,你這錢她不會怎麼著的。你要是把這錢瞞了,或是告訴媽說給我們收著,那真就有些傷人了。帶過去吧,跟爸媽好好說。事之前就辦錯了,再這麼著,就是錯上加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