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頁
徐大姐也是這麼說的,「咱們縣二十多年的時間裡, 失蹤了八十多人……接近七十個失蹤人口, 都是精神或智力上有缺陷的……應該是林有愛的丈夫利用林有愛是咱們那裡的人,方言各方面容易取信於人,再加上身為女性不太會叫人防備的這一點, 將人給騙出去的。而精神智力上有問題的,走丟了對很多家庭來說是沒了負擔, 主動尋找的很少。最多就是在附近貼兩張尋人啟事……而那些精神正常被拐賣的,多是家庭不和睦,生活貧困……」
林雨桐點頭,對於這樣的人家,媳婦跟人跑了,好像也不奇怪。因此失蹤了這麼多人,報案留檔的卻很少。若不是排查了一遍,壓根就不知道這個情況。
反正林有愛是人盡皆知的精神病,她這些年跟著他的男人,應該是靠這個為生。
徐大姐低聲道,「現在人死了,很多東西沒辦法查證。根據現在掌握的線索,他們夫妻曾經賣過女屍給隔壁縣的一戶人家結陰魂……那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也就是說,死人如果賣的錢多的話,叫一個智力有問題的人遭受『意外』想來也不是難事。
盧淑琴終於問了一句:「林有愛要是沒死……是不是……法律也不判!」
徐大姐沉默了半晌才道,「這得看她病的情況,但從周圍人的言辭里我們能得到的信息就是她病的不足以承擔刑事責任。」
那就是說要是活著,是能避開懲罰的。
盧淑琴當時沒言語,但等跟徐大姐分開之後,她還是跟林雨桐說了一句:「幸好她死了!死的好!」
要不然這樣的禍害得去禍害誰!
而且,盧淑琴堅持認為,「林有愛未必就是神經病。到底她指揮她男人還是她男人指揮她?說不清楚的!」
林雨桐拍了拍盧淑琴的手,笑了笑沒言語。有些疑惑只有四爺能給解釋。
林雨桐是在第二天才見到四爺的,這次帶回來三個人,其中一個就是林雨桃。
林雨桃身上乾乾淨淨的,除了穿的不是走的時候穿的衣服,別的沒什麼不同。
林雨桐看向四爺,怎麼回事呀?
「對方沒賣她,只是將她寄養在一個老太太處。」四爺就道,「但具體什麼情況,她一個字也沒說。」
林雨桐有些意外,扭臉看林雨桃。
林雨桃的頭低的更低,林雨桐才說,「你要什麼都不說,只怕不能跟我們回家了。」
林雨桃用右手不停的摳左手的指甲,「我真不知道。棉棉姐說叫我們去縣城汽車站邊上的一家叫順風招待所,人家廠里的招工經理住在那裡,一說去找電子廠的人家招待所就知道了。然後我們就去了,到了地方給安排了房間,人家給提供了飲料和飯,吃了一頓飯再起來,我就跟大姑在一塊,大姑說電子廠那邊太辛苦了,叫我別跟著去了,跟著她吧,叫我給她當秘書……我們去山裡是談個旅遊開發的項目,大姑叫我住那婆婆家,說是考察當地的民情……我說我不知道啥是考察,她說就是看看,轉轉,看當地有沒有什麼特產,還給了我一千塊錢,說是公費開銷,以後那個旅遊項目就我負責。如果又關係好的同學朋友啥的,都能打電話叫出來一塊干……我這不正考察呢,就被帶『解救』……」
招待所在林雨棉的口供里有,人家手續齊全,也是當地的人。用的房子也是他們家的房子,因著汽車站搬到了附近,就給家裡蓋了幾層,然後成了招待所。
現在還不到電腦普及的時候,住小招待所連個身份證也不用。至於監控之類的,那更沒有了。
人家確實說有個客人說是電子廠的,是一對夫妻。他們交代了,若是有人來找電子廠的,只管叫上他們的房間就是了。老闆的話是,「確實是有三個姑娘一大早就找來了,我也沒想到,就叫過去了。電子廠招工的那個女人還很和氣的給三個姑娘開了一間房……再後來,先是那個男人帶著兩個姑娘說是去車站買票了,留了電子廠那個女人和另一個姑娘,兩人還買了飲料和酒,屋裡放著音樂,第二天天不亮,兩人醉醺醺的攙扶著退了房……」
正在查這條線的時候,林雨桐橫插了一槓子,直接找到了李家窪的那婆孫倆。
不過應該是林有愛夫妻不敢坐公共汽車,這三隻貨物雖然到了縣城,但他們又找了麵包車和拉牲口的卡車的,用這樣的途徑拉人,相對安全。
但林雨桃的衣服出現在李家窪,證明她去過那裡,「要坐那樣的車,你竟然相信那個大姑能帶你掙大錢?」而且,你沒跟林有愛接觸過,人家說那是大姑就是大姑了!
大姑的照片奶奶有,她又不是沒見過,怎麼會認錯?
坐那樣的車又怎麼了?有錢人才會更省錢,有順風車為什麼不坐。
行!你有理,「但是,你明明有相對來說足夠高的自由,怎麼不說給家裡說一聲?」
林雨桃又理直氣壯起來,「我……我的衣服蹭了羊糞了沒法穿了,我脫下給李家窪的那個婆婆了,叫她趕集的時候把衣服捎去王家五金店,順便告訴棉棉姐一聲。就說我跟大姑走了,電子廠我不去了。怎麼就拐賣了?!我也想給家裡打個電話的……但那山溝溝里的路太繞了,我也出不去,再說了,大姑給我交代事了,我這不是想干出點樣兒再跟家裡聯繫嗎?哪有你們這麼大驚小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