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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二十八萬,都算是叫了百分之五十的房款了,每月還貸壓力很小,以這個年齡還得再婚生娃來說,這個計劃是最優的。
小龍很聽勸,就在新校區的附近買了一套,雖然還是個坑,但現在也不急著用。就先這麼著吧!這邊利索的離婚之後,李院長拿著厚禮登門了,見了老林就叫老哥,見了老太太就叫老嬸子,說他的不容易,「……也是我喝醉了,當時真是要謝謝人家的。後來聽她那意思,說她一個人帶著孩子,這才誤會了。我也不瞞著嬸子,我還有個老母親,要不然,我也不會這把年紀了回國的。要是因為她這件事,叫她去學校鬧的話,我這工作就真保不住了。你說……我除了認了,還有什麼辦法?」
意思是,出那筆錢是被紅霞給要挾了,實在是沒法子。
跟姑爺是同事,老林面子上糊弄住了,「婚姻自由嘛,年輕的事,我們一向是不干涉的。」
都跟我們家沒關係了,管你們怎麼著呢。
反正不管怎麼樣,紅霞帶著她的女兒鄭晨曦,一起住到了小區里來。但紅霞乖覺的很,大概也是在李教授那裡立人設呢,偶爾碰見也一副乾淨清爽的樣子,杜絕一切跟自家這邊碰面的可能,若是碰上了,就先退避三舍。
林雨桐也不知道人家結婚了沒有,結果過了一個清明假期,再回來的時候,陳雅麗找林雨桐,低聲說,「李院長跟那個紅霞在國外登記結婚了。」
嗯?嗯?嗯?結婚了?
陳雅麗翻出手機從朋友圈裡點出一張圖片來,「看……這是結婚證。」
結婚證?
米國的?這玩意還在三十天的反悔期內呢。
三十天之後,得有牧師還得有兩人證婚簽字,這結婚證才算是有效吧。要不然,她就是廢紙一張呀!
或許人家到期後會再出去一次?
誰知道呢!結婚了就當結婚了吧。
陳雅麗想不通,「你說那麼一個高知,看上紅霞什麼了?」
年輕漂亮,還需要理由嗎?
那倒是不用!
但不管怎麼樣,紅霞和鄭晨曦就出現在了小區里。
而且,林硯回來說,「我們老師說,鄭晨曦不叫鄭晨曦了,叫李晨曦了。」
跟了李院長的姓了。寶瓊很不開心,找林墨和林硯玩的時候說了,「李伯伯去我家,找我爺爺問我那個鋼琴老師的電話,讓老師也去教李晨曦。我不要那個鋼琴老師了,我找金叔叔學鋼琴……」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人家家裡也不會好意思過來麻煩四爺的。再說了,因為多教個孩子就辭退人家老師,這很無理。
開家長會的時候,四爺和林雨桐都去了。然後見到了李院長,李院長正跟班主任了解晨曦的情況,看起來非常的上心。李晨曦這孩子像個變了人一樣,站在那裡大大方方的,穿的像誰家的公主似得,漂亮又可愛。也不見那股子倔強和左勁兒了。
林雨桐就覺得挺神奇的,回去偷著跟林媽說了,小姑卻不以為意,「藤藤她爸之前就那樣,把人家女人的孩子寶貝的不得了。那個女人跟我比起來,有什麼呀?什麼玩意也不是!可就是看在藤藤她爸眼裡,那大概就是個天仙。」
本來總覺得哪裡違和的,被小姑一說,好似也合情合理。
有幾次碰見紅霞,紅霞像是變了個人,身穿白裙,腳踩著小白鞋,頭髮簡單的用絲帶綁了,拎著個帆布包,不施粉黛。
這是年齡大有經濟能力的男人給女人的安全感改變了這個女人嗎?媽媽的改變間接的改變了孩子嗎?
好似只有這麼一種解釋。
她還問四爺:「你覺得那個李教授……怎麼樣?」
四爺看桐桐,她這腦瓜子又在琢磨什麼?「你覺得他怎麼了?」
要非說怎麼了,又說不上來。
「那你慢慢的看,是狐狸總會露出尾巴。啥狐狸在你面前還能不露出原型?」
那倒也是!
林雨桐覺得自己是消停日子過的大概有些被害妄想症了,見到一個人,總是防備人家不是好人,這一點也很要命。
緊跟著就沒時間思量這些了,因為小姑子要結婚了。
給了十萬塊錢,另外給了一輛車,這就是給的嫁妝。
金思甜也給是十萬塊錢,金媽又把攢下來的五萬塊錢給了,他們是先領證,等到建軍節的時候再去部隊上辦集體婚禮,可以說這個婚事省心的人。
男方首付有一套二居室的房子,給了八萬的彩禮,金思念往男方的二居室里一搬,這就算是結婚過日子去了。
再說不添別的,但家裡的家具家電,林雨桐和金思甜還是抽空去給換了大部分。
雖說現在是在這邊的軍區呢,但其實平時也不是很方便離開軍營。反正婚假三天之後,新郎官又走了。
姚曼就說,「思念是個耐得住的人,反正,軍嫂也不是好當的。」過幾年要是調走,男方的級別要是上去了,到時候隨軍還能好點。
但金思念特別喜歡這種安穩,每天認認真真的干自己的事,沒人打攪,也沒太大的波瀾,睡下不擔心明天,每天按部就班,因此,對現狀滿意的很。也因此,對姚曼很感覺。
以前呢,是家也不像個家,後來呢,爸一個家,媽一個家,哥哥成家了,姐姐也嫁人了,到哪其實都不像個家了。如今好了,自己的地方,過年過節,他便是不回來,去公婆那裡好似都比去其他地方更理直氣壯,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