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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桐就看林雨棟,這孩子……當爹媽的看自然是沒問題了,可從一個客觀的角度上看,普普通通,哪裡跟帥氣沾邊。你要是沒帥氣,有才氣也行,不一定得是學習好,某一方面的才氣也算。可啥也不會呀!或者是丑一點,有特色一點,這個也行。
他一樣都不占,人家藝術類大學是那麼好上的?
她就問這孩子,「你怎麼想的?」
「我想再試著考一年大學,本科上不了,就大專。我想學畜牧專業,養豬養雞也行呀……反正實用點,找不到工作我就回去養豬養雞去,再不行去人家的養豬場養雞場,還能當技術員呢!」
這倒是個務實的!沒錯,別瞧不上,人家幹這個的,工作確實不難找,而已確實工資沒少拿。
四叔一把巴掌拍在兒子的腦袋上,「榆木疙瘩的腦袋,你能幹啥!沒出息的東西。」
這孩子又低著頭不說話了。
林雨桐就說,「我覺得尊重他的想法就是最好的。有錢難買他願意呀!」
林雨桐沒打算留他們,就看花花,「要不我開車把你送到青年公寓外面,看著你安頓好了,我再送你爸你媽去車站。」
好啊!
「啥行李都沒帶!」四嬸還想再掙扎一下。
可你們之前就沒想著帶,啥都指望著我買呢。
林雨桐就道,「那裡是酒店式管理,什麼都有一次性的。洗漱用品用不上。至於衣服,學生時期的衣服不能穿的,要找工作嘛,叫花花自己選她喜歡的買……」
直接給帶車上了。在路上四嬸又不停的說苗苗的壞話,說苗苗沒良心云云。她一耳朵進一耳朵出,到了地方她沒進去,「年輕人都能認出我來,我就不跟你進去了,省的給你帶來麻煩。」
好的!
然後這一家四口自己下去了。林雨桐心裡嘆氣,這個花花呀,看著這裡住著好似很便宜。可在這裡有其他的生活成本呢。就比如說,不能自己做飯,那就在公寓的食堂吃。這裡的食堂那是賣啥的都有,而且夜生活也豐富,裡面自帶著夜店,消費不是一般的高昂。想在外面吃也可以呀,但這裡的地段太好了,沒有小飯館,邊上都是大館子或是大酒店,哪裡有花幾塊錢能填飽肚子的地方。
有些人住在這裡是追求這種生活方式,她要是覺得在這裡能低標準的生活,那就錯了。
等安頓好了,花花把爸媽和弟弟送出來,林雨桐還特意叮囑,「要是覺得新鮮,住三五天玩玩就得了。在大學城周圍的城中村租房子,那邊你熟悉。別的地方你別去,就在你們學校附近的村里,估計那裡很多都是你同校的同學。安全上沒有問題!」
花花心說,這裡才幾塊錢,什麼都能享受到。我幹嘛住亂七八糟的城中村去,有毛病呀!瞧不起誰呢。她只笑著擺擺手,「你們不吃了飯再走嗎?」
還提醒自己叫他爸媽吃了飯再回家。
「去車站先買票,看時間吧。車站那邊的飯館多。」然後開車跑了。
買了半個小時之後的車,沒時間吃飯了吧。
結果四叔坐在座椅上,「不行,低血糖,一頓飯都不能耽擱。」
林雨桐在外面給買了六個肉夾饃,一隻燒雞,一桶子可樂,這立馬就好了。一邊吃著,一邊往車上走著。
林雨桐開著車往後走的剛趕上午高峰,在路上耽擱了時間。剛進門,林成河的電話就過來了,「你四叔找你去了?」
嗯呢!
這不要臉的!「你啥也別答應他們。」
沒答應,「您怎麼知道的?」林雨桐這邊還沒打電話回去說呢。
「人家剛到家,在街口下車就說是你叫花花拍戲去了,以後家裡能出個明星啥的……」林成河就道,「嘴上向來沒把門的,肚子裡有藏不住二兩香油的貨……到底是咋說的?」
林雨桐一一給學了,「一竿子支到後面去了。花花浮躁的很……在外面跑上一兩年,說不定就懂事了。要是還不懂事,我就叫她去許安那裡試試,然後叫許安安排人把她訓一頓,叫她有點自知之明……回頭,要能改好,真去學個化妝之類的,符合她的興趣愛好,也確實是一條出路。我之前提了一句,但人家看不上。就覺得她長的好,肯定能當演員。那就先她去碰碰去吧。碰的多了就知道好歹了!」
林成河就道:「是這吧,對外就說老有媒體追著拍你,你搬家了。你給門外一說,再誰不打招呼去找你,都是這個話。」
話是這麼說的,但四爺的律所又跑不了。找不到家裡,難道還找不到律所。然後更是把人丟到外面去了。
她應承著,「有這一次,我四叔也知道我是啥意思了。再上門他就抻著些,我不是有求必應的!」
這邊掛了電話,方姐正在家等著一起吃午飯呢。正吃飯呢,四爺的電話打過來了,「你去車站了?」
去了!你咋知道的?
「微博上有人拍到你買燒雞送人進站的照片了。」四爺就道,「如今不同以前了,你出門遮著點臉。」
林雨桐:「……」這就是不便利的地方了。自從手機有了攝像頭,帶來的不便利之處就凸顯出來的。不是拍了我就怎麼著了,而是覺得真的沒有一點隱私了。
晚上回來的時候四爺就道,「想再請個司機,掛在律所,但家裡用車的時候他隨時能跑。這個人得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