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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太捂住胸口,跟當年那孽障說的話一模一樣。

    林有志咬牙,「不嫁人也行,但在家裡這麼遊手好閒不行。人家年紀輕輕不上學的都出門打工去了,人總得謀生吧。你啥也不會,打工也沒人要你。我給你打聽你,你去學個手藝去……」

    「我去學化妝。」林雨桃就道:「要讓我學,我就學化妝。別的都不學。」

    化妝是個啥?

    是個正經的營生不?

    林有志也不知道,但覺得這東西虛的很。咱學點實用的,在省城桐桐在外面買過一回蛋糕,那個好吃,學那個不行嗎?

    再不行學個拉麵扯麵的,只學一樣,一年半年的就出師了。

    他這麼一說,林雨桃就不樂意,就學化妝。

    其實學化妝學的好了,人家怎麼就不是好工作了?也很掙錢的好嗎?

    但顯然,這姑娘的性子不好掌握,林雨桐沒興趣插手。她要是樂意學,一竿子支走也未嘗不是辦法。在外面見見世面,看看不一樣的人,見的多了,很多看法自然就變了。

    可林有志心裡的學手藝跟林雨桃心裡的學手藝壓根就不一樣,林有志認為學手藝就是找個收學徒的地方,只要人可靠,學一段時間就回來。林雨桃認為的學手藝是送她去上學。

    這倆人要達成一致,林雨桐認為且有的磨呢。林雨桐得先找林雨桃問清楚,「你到底找誰跟你一塊乾的!你乾的這個事還有誰知道?」

    第31章 重啟時光(31)

    「哪有什麼人?」林雨桃瞪著一雙眼睛, 躲在老太太身後,「大晚上的街上又沒人,提前貼好的雙面膠在背人的地方揭下來, 然後趕緊跑過去貼了就行, 能有多難?還要人嗎?」說的這麼能耐!

    可不等林雨桐再問,老太太就攔了, 「桐桐不是要收拾東西嗎?趕緊收拾吧。你姐是倔驢, 回頭我問她。」

    林雨桐皺眉, 「奶奶,這可不是小事。人家現在幫她,誰知道會不會背後告她脅迫她,說清楚了, 事先好把事情給料理了。您這麼著護著可不成。」

    林有志就瞪眼看林雨桃,「還不說!」

    林雨桃瞬間抱住肚子, 「我肚子疼!肚子疼!疼死我算了。」

    疼個屁!

    林雨桐一把拉住她的手腕, 手上一用力氣, 林雨桃真疼了,尖叫一聲就哭出來了,另一隻手拍到林雨桐,「你捏疼我了!你鬆開!鬆開!」

    林雨桐擋住她另一邊的胳膊,「說實話!」

    「行了!」老太太死命的將林雨桃從林雨桐的手裡往出扒拉, 「這是你姐姐, 誰家的孩子這麼對姐姐?你放手,我自己問清楚告訴你……」

    老太太上手了,死拉著就把老太太拽倒了。再加上老太太的面色, 林雨桐一看就知道這是血壓高了。她先撒手,「成, 您先回去吃藥吧。」

    林雨桃跟在老太太身後出去了,林有志攔了林雨桐,「這事你別管了,有什麼事她自己擔著。這麼又叫又嚷的,叫人家聽見了,還以為你欺負她呢。你奶奶呀……那是她疼的人她是打是罵都行,但是別人不能碰,碰一指頭都不行。」別說你了,就是我這個親爹,試著打一下罵一句試試?

    老太太確實是動手了,不知道用什麼打的,林雨桐這邊收拾東西,都能聽見裡面林雨桃的哭聲,「不敢了!奶奶我不敢了。」

    「誰?」老太太問說,「到底是跟誰一塊的?誰給你出的主意!」

    這丫頭斷斷沒有這樣的腦子。

    林雨桐就聽見林雨桃道:「不是我……我就是幫著買個東西,幫忙貼一下……東西都不是我寫的……」

    老太太估計又打了,狠狠的又抽了一下吧,林雨桃尖叫的聲音更大了,「是金鳳!是郭金鳳叫我一塊……」

    以前自己和棉棉姐,跟金鳳其實偷偷的在一起玩的。要不然,棉棉姐跟王軍勝搞對象的事,別人都不知道,為什麼只金鳳知道?

    都是一條街上的人,沒一個聽到過這個信兒的,金鳳從哪知道的?

    因為金家和林家不對付,她們往來從來不叫人知道。金鳳長那樣,同齡的姑娘沒人喜歡跟她玩,棉棉姐願意跟她玩,是因為金鳳手裡有錢。三個人約好了去縣城,分別在各自的門口坐車,在車上也不說話,但到了縣城一塊就沒人知道了。金鳳花錢還算大方,給她們買這個買那個的,就算不買,但在縣城也是進小館子吃飯。對於她們這種沒收入,伸手要錢的,能在外面玩一天是一天,自然覺得這樣的朋友還挺好的。

    直到金鳳那回忘了帶錢了,棉棉姐就不高興,一路上都不怎麼搭理金鳳。然後金鳳也不傻,之後就不怎麼玩了。再之後還搶了綿綿姐的對象,差點被搶成了。兩人就結仇了!

    以前都是三個人玩的,現在棉棉姐一結婚,在家整天忙著正事,跟金鳳關係也不好了。她才發現她也沒人可以玩了,秋季了,天冷了,跟奶奶要了錢去縣城買衣服也得一個人,結果就在她們過去常買衣服的服裝店了碰上了也在買衣服的金鳳。金鳳倒是替她掏錢了,然後兩人背著棉棉和好了。

    金鳳就說請她幫個忙,說她弟弟在單位被領導給穿小鞋了,她得給那個領導一點教訓。然後兩人就買了紅紙,兩人其實先買的是毛筆,但是那種筆一寫一個墨點子,沒法用。鋼筆原子筆又太細,寫的不清楚,最會選了粉筆,以前上小學的時候,學校貼個布告都是用粉筆在紙上寫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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