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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不還,全當沒這事了。

    花花還得接了,「那行,我先用一下。」

    然後拿了錢回去,拎包就走呀。

    「你這大過年的去哪?」

    花花不言語,只管走。

    四叔氣的呀,又怕吵嚷的叫鄰家聽見了笑話,說四嬸:「叫她走,沒錢看她往哪走。」

    想著花花身上沒出門的錢。結果等到吃飯不見人,去街口看去了,擺攤賣肉的才說:「你女子也能幹的很麼,年跟前了,單位還叫呢。娃也不容易,年都沒法過,就得加班。」

    四叔乾巴巴的笑了笑,「外頭的錢不好掙麼!」

    有地方掙就不錯了,別貪心不足。

    四叔跟人家嘀咕了幾句,溜達著往回走。到家了,就問四嬸:「苗苗給的五百還剩多少?」

    過年沒敢置辦,只買了三斤肉,菜啥的就是啥便宜買啥,再不行就是豆腐。其餘的都沒置辦呢。只花了一百來塊錢。

    「拿三百給我,我給花花打過去。她這是賭氣走了,去了沒錢咋弄呀?女娃不比男娃,男娃沒錢了當賊呢,女娃沒錢了當……」

    話說不下去了!確實是娃們在外面沒錢了,叫人操心的很。

    四嬸就說,「要不,我再找苗苗要點。」四叔沒說話,好半天才說:「電話給我,我給小桐打個電話。先借點再說。她現在大小是個名人,她叔從她借個三五千塊錢,這總能借下吧。」

    於是,正給豆豆試新衣服的林雨桐接到了老家來的電話……

    第386章 這代人呀(107)

    張口借錢, 就怕這種借的不多的。你的收入少,她跟你借個三五百,一兩百的, 收入再少, 他今兒借二十,明兒借三十。像是林雨桐這種收入, 親叔叔跟你開口借三千:「叔要供學生, 年眼看是過不下去了。小桐呀, 叔給你打借條,不多借,三千就行。叫叔把這個難關過了。」

    打借條是吧?

    行!跟這點錢比起來,這種人給你在外面胡說八道帶來的麻煩, 開銷下來可能都不止三五千。

    林雨桐是這麼說的,「小椿這兩天就回去了, 我叫小椿把錢給你捎帶上吧。」

    那邊沒打磕巴!

    叫小椿帶錢的時候小椿很不樂意:「就不該借!」

    「其一, 人言可畏。越是有錢, 人家背後越是講究你。爸媽還得在老家過日子,這點錢就是拿來堵大家的嘴的。其二,防著四叔在外面胡說八道。農村也不是網絡之外,瞧著吧,還沒看出網絡的可怕來?」

    方姐就在邊上道:「聽你姐的, 這錢是借的。只要借出去了, 他就是欠了你的。他見了你就氣虛,以後再張嘴借錢,他就得抻著點。別覺得人言不可怕, 怕的很呢!你看那電視上的明星,那誰誰誰……爸媽離婚了, 爸爸再婚不管她,媽媽再嫁也沒照看過,給點生活費叫十一二歲的孩子自己生活了……孩子出息了,掙大錢了,結果呢?媒體還不是寫人家不管父母啥啥的,後來給爹媽買了房子了,連爹的孩子,媽的孩子,都給買了房子了,大家才覺得這就對嘛,你掙了那麼些錢,你不管就不對!小椿呀,這就是人心呀!咱平心而論,跟後媽生的孩子能有感情?可結果怎麼著呢?對外還不得說感情很好,成大明星了有多顧家。那你說,人家成大明星了,還有專門的律師,人家怕啥呀?別說,人都以一怕!怕啥呢?怕――人言!」人言可畏!

    四爺就道:「借吧!叫他永遠欠著,前面的不還,後面他就沒法再開口。現在不借小的,那你說後面是不是還得借大的?小棟要念書,將來要工作,再然後還得結婚,要是再想蓋房子買房子買車,你說你要是張口了,你說你借不借。一次沒借,兩次沒借,三五都不借,這就成仇了。他是親叔叔這一點變不了,那就得想辦法把他的嘴支住!這次之後,他再開口,得先思量思量。」

    成吧!

    小椿到街口就下車,再肉攤子上買了三吊肉。

    賣肉的就說:「你爸買過了。」

    「我給我大伯二伯和四叔買的。」小椿就笑,「包餃子得用嘛!」

    侄兒看望叔伯,大家都笑呢,說是叔伯享了侄兒的福了。

    排隊買肉的還挺多,肉買好了,他把肉放在肉攤子上,「叔,肉先放這兒,我才想起,叫我取些錢去!」郵局就在對面。

    大家都笑,「你這娃,還給你叔伯發過年的錢呢?」

    小椿笑著跑對面,用自助取款機取了六千,就這麼拿著出來了。

    這麼些?

    「六七千呢吧!」

    小椿就把錢數出兩千來先放包里,「我姐每年給我伯我叔都有一千的過年錢,這兩千是給我大伯二伯的。」

    「那咋還偏你四叔呢?」留出三四千的樣子。

    「可不敢這麼說?!」小椿好像怕傳出去叫大伯二伯誤會一樣,趕緊解釋,「這四千里,有一千是給的過年錢,三千是我四叔問我姐借的……我給捎帶回來的……」

    說著,拿了錢和肉就走。

    然後排隊買肉的人就說呢:「林老四這幾年弄的,日子過成_了!」

    「人家兩個女子大學畢業了,眼看都能補貼上了,日子起來的也快。」

    「快個慫!大女子教書呢,他兩口子把人家娃虧紮實咧。人家娃真是好娃,咋聽說念書的時候欠下學校和國家的貸款到現在都沒還完呢,娃也不咋好好給她倆錢。說起來,人家娃也給不著家裡錢。那二女子就是混呢!我聽我家侄女說,林老四家那個花花,在外面混的大的很呢。住的地方一般人都住不起,說是晚上夜店裡一杯啤酒好幾十的弄呢。拿的手機五六千,說是最好的國外牌子的!她爸她媽恨不能賣血呢,娃是一點都不懂事。沒啥正經營生干,就是跟人家那麼些有錢人家的娃這邊一逛盪,那邊一逛盪。混吃混喝混個地方住,其他的開銷,她爸她媽貼補點,一天天的就是那麼過的。自家的女子指望不上,這是又坑侄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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