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頁
「都是法律文書?」
紀梵跟在她後邊進的書房,這會就靠在門框處,如實回答。
「不是。」
「一面是法律文書,另一面是我喜歡看的書。」
「你喜歡的書?」
簡清驀然一笑,雙手背在身後往另一面走去。
「最喜歡哪個作者?」
紀梵:「加西亞.馬爾克斯。」
「……」
聽到這個名字,女生想要一探究竟的好奇心頃刻間煙消雲散。
高中時被《百年孤獨》支配的恐懼畫面歷歷在目,天知道她每次心平氣和地打開這本書,最後都會跪倒在那些複雜的一長串名字之下。
看了那麼多書,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一本書,需要邊看邊記筆記。再不濟,還得往前翻一翻回憶回憶。
「這樣啊。」
簡清笑了笑,不動聲色地走回法律文書的那一面,細心看著上面的書名。
紀梵環起雙臂,好整以暇地打量著她看書的小動作。下巴微抬,散落的及肩短髮隨著仰頭的動作乖巧地往後傾,露出了瑩白小巧的耳朵。
男人眸光流轉,看著她姣好的側顏,狀似不經意地一提:
「我上次問你,同居的定義是什麼?」
問題來得有些突兀,簡清好半天才想起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明了他話里的意思,她的目光在滿櫃的書上飛快掠過,指尖隨意地點了點其中的一本封面:
「嗯?哪本書里有?」
紀梵歪了下腦袋,有條不紊地複述,思路極其清晰,一氣呵成:
「書櫃從下往上數第二行,從左往右第五本書,第一百六十七頁,有寫。」
「???」
「想知道的話你可以現在看看。」
簡清順著他的話開始找,拎出那本指定的書本。厚厚一本,擱在手心還有些重。
她翻了翻,玩笑般追問:
「你怎麼記那麼清楚?」
「那天回去我特地翻了下,為了提醒你。」
「……」
第167頁——
同居的法律定義。
同居:是指男女二人之間為包括性生活的共同居住生活。
簡清:?
視線下移。
1、需為男女二人之間。三人以上的同宿群/奸/視違法行為,不為本述的同居。
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內的共同生活。同居需有「三同」:同吃、同住、同性生活。沒有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不是本文的同居。僅有性關係,沒有共同居住生活也不構成同居。
她看得很快,最後一個字收尾的時候,冷不防聽到略顯慵懶的男聲,像是等了許久,卻又故作漫不關心地隨口一問:
「看到了嗎?」
啪。
簡清猛地合上書。
第40章 第四十頁 「能耐不足,只能做到把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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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清一直記得, 法學院研究生入學的第一門課,她的導師就強調了無數次:
作為一名專業的法律人士,要具備在千篇一律的廢話中一眼抓住關鍵點的能力。
條例只會越來越多, 若是細緻地摳到每一個字眼,在未來幾年的學習中,甚至日後工作, 都是一種負擔。
所以簡清在看到那段話的第一時間,就找出了同居的關鍵點。
男女之間。
性生活。
「……」
手裡的書好似燙手山芋般被她倉皇地塞回原位,偏偏腦海里一直縈繞著關鍵詞,久久不能消散。
都怪平日裡李思濼總是嘴上沒個正形, 大學不知多少個日夜拉著她一起看18/禁漫畫和電影,導致現在滿腦子廢料。
簡清的小眼神飄忽不定,卻是不敢看向罪魁禍首。氣氛過於安靜,她欲蓋彌彰地咳了兩聲, 不動聲色地轉移話題:
「你這書, 涉及面還挺廣啊。」
「不然?」
紀梵笑了下, 突然直起腰身朝她走了過來,邊走邊無奈地發言:
「有人喜歡口無遮攔, 我自然要替她收拾爛攤子,以免下次再犯。」
看著他的步步逼近, 簡清下意識貼近了身後的書櫃,越靠越緊。
男人身上還是那套藍色的檢察官制服。說實話, 她沒怎麼見紀梵穿過檢察官制服。之前合作的時間基本都是下班之後亦或是周末。
唯二的機會就是在庭審上的劍拔弩張。但那會有法庭肅穆的氛圍影響, 她一門心思都在資料上,也不會過多注意著裝問題。
可如今,莊嚴的制服出現在溢滿溫柔環境的家裡,突然就有種說不出的魅力。
就好像, 無論紀梵在法庭上還是檢察院穿得有多麼一絲不苟,令人遙不可及。但他還是自己的私有物。只有她,能夠將他拉下神壇,看到他沾染人間煙火的模樣。
這是她心中,無法忽視的占有欲。
紀梵行至她的面前,伸手撐在她一側的書柜上,似是想起了什麼,故意拉長音「啊」了聲。
「不對,是不可以再犯。」
「?」
「第一次,是不知者無罪。但第二次,就是明知故犯。」
簡清抬眸。
視線中,翻折整齊的衣領下,將其固定的深藍色領帶正在輕輕晃著。背對著頭頂的燈光,男人的眼睛看起來格外深沉,自鏡片隔絕後,又平添一分涼意。
明明說得那般雲淡風輕,眼裡無聲的警告卻絲毫不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