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90頁

    在與金錢和權利的對抗下,挫折以及教訓告訴他:這個社會,從來都不需要「正義」這種理想的詞彙。

    所以到後來,他既看不起紀從霖那種執著追求正義的行為,卻又羨慕他能夠不畏艱難,始終堅持著初心,從不愧對於任何人。

    時隔十六年,幾乎是同樣的場面,同樣的背景,他和紀從霖的兒子站在長廊上對峙。

    紀梵和紀從霖不一樣,為人處事圓滑,說話極賦技巧,從不會得罪人。這對父子,行事風格截然不同。可這一刻,他恍然從男人的身上看到了紀從霖的影子。

    那種刻進骨子裡的驕傲,那種不畏強權的堅持,從不妥協。

    「你既沒有保護被告人免於法官恣意及警察濫權,甚至還一意孤行,推波助瀾。」

    紀梵眸色很冷,無情挑破:

    「這是你的失職,梁崇正檢察官。」

    梁崇正一顫,羞恥感從腳底蔓延至他的全身,讓他根本無法坦然面對紀梵的注視。

    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兩人都沒有說話。狹長的廊道陷入了一片死寂,似有暗流在其中涌動,悄然無聲。

    見他緘默不語,紀梵也不在意,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一般,道:「您之前說有時間要和我爸小聚,我看還是算了吧。先不說他願不願意,我想您最近,應該會很忙。」  

    梁崇正抬眸,無聲對上他的視線。

    紀梵扯了下嘴角,別有深意地提了一句:「畢竟有些錯,時間久了,也得還利息。」

    陽光自窗戶灑進,恰巧落在了他胸前的檢徽上。質地優良的徽章在明亮的光線下,散發著耀眼的光芒,刺痛著梁崇正的雙眼。

    他不得已移開目光,下一秒,安靜的長廊上驟然響起紀梵清冷的嗓音,擲地有聲,一針見血:

    「更何況——」

    「你口中的小錯,是一條人命。」

    第72章 第七十二頁 「簡單又清冷」

    | 第72頁 |

    出了檢察院, 梁崇正還在想紀梵方才的那番話。

    換個思路想,時間久了,十六年前的事情公眾該忘的也忘得差不多。雖然可能會被提及, 但按照過往處理此事的套路,應該是大事化小。所以他必須提前做好準備。

    但聽紀梵的意思,範金堯會是這場訴訟的公訴人。

    範金堯年輕的時候和紀從霖關係較好, 當初他執意判沈君蘭死刑的時候,他的態度與其說是模稜兩可,倒不如說是不得已而妥協。  

    很明顯,想要從公訴人這邊下手並不可能, 保不齊會直接吃閉門羹。

    人情社會,尤其是他們這種明爭暗鬥的機關單位,人走茶涼是常態。大部分都是人還沒走,茶就涼了。

    再加上, 這件事他確實不占據上風, 大家都是懂得看民心看形勢的, 自然有一千個理由去推脫。

    想到這,梁崇正的臉色有些凝重。冬日的冷風吹得臉頰生疼, 他也渾然不覺。直到擱在兜里的手機開始震動,才扯回了他的思緒。

    梁崇正睨了眼屏幕上的來電顯示, 是他的助理,估計是之前讓他去打聽的事情有了結果。

    助理是知道近期發生的事, 也明白領導調查的用意。這會, 便清晰地把查到的資料一一訴說:「梁檢,庭審時間定在今年年底,12月31日。公訴人是範金堯檢察官,審判長是何劍飛前輩。」

    說到這, 他的聲音有些支吾,顯然對這件事也拿不準態度:「您打算怎麼辦?」

    何劍飛?

    梁崇正皺了下眉,原本不悅的表情更加沉重。

    一邊是範金堯,一邊是何劍飛。看來公檢法機關這次對徐淞鳴的案子是花了大心血。連審判長也是萬里挑一,弄了個業界的大佬,饒是最高檢的他也要禮讓三分。  

    見他久久沒說話,電話那端的助理有些不確定地喊了聲:「梁檢?」

    梁崇正回神,想了想應付對策,擰眉道:「小張,你幫我查一查沈君蘭的信息,以及她的家屬都有誰,儘快。」

    助理還未從他上一個委託中反應過來,又聽到男人的下一句話:「還有,幫我找幾家記者。」

    小張愣了下,滿臉不解:「記者?」

    「對,我們之前應該合作過一些媒體記者,最好是在公眾中影響力能排上號,但不是熱度最高的。」

    梁崇正握著手機的指腹無意識摸索著手機殼的邊緣,大腦飛快運轉著解決方案。

    走到這一步,十六年前的事被翻出來舊提是無法避免的。為此,他需要一定的解釋空間,但這個空間不必太大,以免被拆穿是故意為之的假象。

    「為什麼要找記者?」

    「我需要有人記錄道歉的過程。」

    這下,助理就更加不能理解了。他啊了聲,疑惑的意思很明顯。

    面對他的不諳世事,梁崇正無奈地嘆了聲,嗓音盡顯疲憊:「不管他們怎麼折騰,總歸人已經回不來了。受害人家屬能接受的,也只有道歉。」  

    「我可以先下手為強,趁著庭審結束後大家都關注結果的時候,率先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付諸行動。」

    有涼風吹過,吹得收音有鼓鼓的風聲,嘈雜又紛亂,卻仍然該不過男人沉著冷靜的分析。和這陣冷風一樣,毫無人情可言。

    「在第一時間進行道歉,可以借著庭審的熱度打掩護。等之後大家開始聲討這件事的時候,道歉的事實已然存在,公眾也就掀不起多大的浪花。」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90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