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頁
……
是夜,離開了筑前,進入長門境內的狗兄弟尋了塊乾燥的地方過夜。
晚食過後,緣一背著頭巾、足袋、小毯跑向溪邊,認真地搓洗起來。拍打、搓揉、擰乾,緣一架起長繩將織物掛上,讓篝火將之烘乾。
「少爺,這些……都是用什麼做的,看著好眼熟?」冥加撓頭,「我隨你進城多次,也沒見你買過這些。」
緣一攤開織物:「是兄長贈與我的皮毛。」
「誒?」
緣一回憶道:「我幫兄長梳了毛,梳下來的皮毛都歸我了。我不想浪費,所以做了這些織物。」
簡言之,他用殺生丸的狗毛做了頭巾、足袋和小毯,還搓了兩根晾衣服的長繩。
冥加:……
他已經不敢回頭看殺生丸少爺了!難以置信,殺生丸少爺才兩百歲,居然已經開始愁到掉毛了嗎?
還掉得這麼嚴重!
接著,冥加就瞧見他家少爺從背簍里抽出一條長長的、白色的絨尾,學著殺生丸一樣繞在自己的胳膊上,再纏過脖頸。
在毛茸茸的皮毛襯托下,他家少爺更是可愛了幾分。
「很溫暖。」緣一摸摸皮毛,覺得卷著過冬沒問題,「像兄長的一樣。」
倒是殺生丸瞥了他一眼,別過頭不再說話。
愚蠢的半妖,說到底,還是在嫉妒他有尾巴。
第38章
晨曦初露,早醒的緣一扒開草叢,尋覓可口的野菜。
鬆軟的小絨尾環在身上,縱使緣一穿著普通的袖袴,也不會再感到寒冷。
不過,還是得重置一些衣裳了。常在林間行走,又總遇妖怪與惡鬼,就連火鼠裘也會沾點兒味道,更何況是常服。
等去了下一座大城再……對了,不知兄長需不需要新衣?他的紅楓衣也穿了許久。
緣一正想著採買衣服的事,冥加倒是窩在絨尾中打了好幾個滾,聲音既是懷念也是愜意:「啊,原來殺生丸少爺的絨尾是這個觸感。」
哪怕是褪下的皮毛,也比老爺的絨尾軟乎多了,許是隨了凌月王。
「冥加爺爺沒有抱過兄長的尾巴嗎?」
「誰敢啊!」冥加嚷道,「會被殺掉的!白犬的尾巴哪有那麼好摸,我曾經也是追隨了老爺很長一段時間,才得到抱尾巴的殊榮。」
「很難嗎?」緣一回憶道,「我跟著兄長離開的第一晚就摸到了絨尾。」
冥加:……
「那不一樣!」冥加堅定道,「少爺肯定是占了血緣和幼崽身份的便宜,要不然,少爺早就被宰了。」
「哦。」不是很在意的聲音。
冥加覺得很有必要給自家少爺講清楚「絨尾之於白犬的意義」,否則,傻孩子遇到一隻陌生的白犬還上手摸了對方尾巴,怕不是要被打死。
「少爺,白犬的尾巴可不止尾巴那麼簡單,它象徵的意義可多了。」冥加嘆道,「絨尾是白犬化為人形後掛在身上的尾巴,也是皮毛的一部分。」
「它的長度和力量、顏色與漂亮,都是白犬甄別另一隻白犬各種狀態的標誌。」
緣一提著小簍回程,專注地聽著。
「白色的絨尾象徵著犬妖最純正的血統。」冥加道,「要是血脈不夠純正,絨尾上的雜毛也多,顏色也會有變化。有黑灰,有棕黃,但只要犬妖變成人形後有絨尾,就意味著實力不錯。」
「那些化形後沒有絨尾的犬妖,註定實力有限,一般充作兵役和僕從,有點本事的才能成為家臣。」
緣一不語,他作為半妖生下來,註定不會有尾巴。
也就是說按照白犬的階層劃分,他在兄長族裡是最末位的「犬妖」,生來只能做雜役,未來一眼就能看到頭,難怪兄長的態度陰晴不定,看來……
兄長身為純血大妖,唯一的手足卻身處末位,是一件很傷面子和自尊的事吧?
「而且白犬尋找伴侶也要看絨尾。」冥加道,「他們雖然維持著人形,但仍然是白犬。白犬看白犬,挑力量與血脈。絨尾作為露在外面的皮毛,能夠讓他們很快找到心儀的伴侶。」
簡言之,狗看狗,看的就是皮毛亮不亮、血脈純不純、力量有沒有。不像人類中的貴族,選擇伴侶時要挑太多除了人之外的東西。
「老爺的妻子——也就是殺生丸少爺的母親,能看上老爺便是因為他最強,絨尾也最漂亮。」
當年的凌月王追求者甚多,但她一眼看中了斗牙的血脈。不過她極為謹慎,並不覺得一條純白的絨尾能代表什麼,而是放出話讓追求者內鬥,誰贏了就是她的伴侶。
而那一日,老爺憑實力擊敗了所有對手,贏得了凌月王的青睞。
純血與純血的結合,再生下更強的純血是白犬的宿命。而從擁有十七道妖紋的殺生丸誕生起,斗牙王與凌月王的姻緣也逐漸走到了盡頭。
身為家臣,冥加不敢妄議兩位王的感情,他看不懂……
似乎有,又似乎沒有。
「……總之,少爺,白犬的絨尾很重要,不能亂摸。」冥加道,「殺生丸少爺不可能不在乎這個,你如今是幼崽,他不會計較,但等你成年的話,再摸他尾巴是會被殺死的。」
「不過,少爺已經很受優待了。」
「殺生丸少爺允許你用他掉落的皮毛做絨尾,算是把你劃分到他的地盤中了。」冥加蹦躂了幾下,「絨尾上帶了他的味道,就算少爺你遇到陌生的白犬,對方想揍你也得掂量殺生丸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