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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稀奇,因為他已經在禮部數載,而吳山則是剛剛從別部空降而來,所以想要瞞著他做些什麼事,幾乎是不可能的。那日,吳山故意磨蹭到衙門下班,偷偷摸到機要室,打開密封的考題抄錄下來,自以為作得神不知鬼不覺,卻不想被一個臨時有事返回的書吏看了個正著,並告訴了袁煒。
袁煒大喜,本想稟報內閣,拿下吳山好取而代之,但轉念一想,檢舉上司可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兒,恐怕自己貿然揭發,只會損人不利己,那就太沒意思了。
所以他沒有聲張,而是回去考慮了一夜……他知道,吳山偷試題出去,八成是受嚴世蕃指使,好用來打點人情或培植親信。自己完全可以利用這件事來做一篇好文章!
一番反覆推敲之後,他終於構思出一條瞞天過海、將計就計之計!便也利用自己禮部二把手的身份,同樣偷取了試題,再交給熟悉嚴世蕃筆跡的唐汝楫,命他以嚴世蕃的口氣,給嚴世蕃的死黨寫兩封信,讓他們將考題擴散出去,賣給儘可能多的考生!
如果那天沈默沒有發現夾帶,監考官中也有他的屬下,會在巡場時找到抄襲的考生,將事情踢爆,勾起一場大案!
他這樣做的目地,除了滿足景王爺報復沈默、打擊裕王府的要求,還有更重要的原因,是為了讓嚴黨和徐黨因此事而大動干戈!因為他是景王黨的領袖,雖然跟嚴黨合作,但並不是嚴黨的附庸,而是獨立於兩黨外的第三股勢力。他和景王黨想要快速崛起,唯一的途徑便是嚴黨和徐黨之間斗得不可開交,他好漁翁得利!
那樣縱使兩黨不會兩敗俱傷,但也會因為互相視為生死大敵,給自己從中漁利的機會……
更妙的是,責任全在嚴世蕃和吳山身上,他則清清白白,不受一點懷疑……他甚至覺著,就連嚴世蕃也只會自認倒霉,而不會猜到自己被算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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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個眼高手低的大才子,顯然低估了那些如狼似虎的對手:沈默確實在毫無察覺中中計了,但他憑著超人的冷靜和智慧,將可能發生的大案強行按了下去,並在第一時間進宮取得了皇帝的諒解,繼而從容脫身、毫髮無傷。
而嚴世蕃也立刻察覺到,有人在背後使壞,只是被嘉靖和徐階弄得焦頭爛額,無暇他顧,所以一時沒有察覺到他,還因為急於求援,將他朝思暮想的禮部尚書拱手相送,讓他還高興了好一陣子。
更可怕的是,他嚴重低估了陸炳和錦衣衛的能力,在他看來天衣無縫的謀劃,在陸炳那裡處處破綻,一番抽絲剝繭、層層追查下來,便將真相現了原形……
唐汝楫跪在地上,一臉痛心疾首道:「沈大人,景王爺和袁煒都是一個脾氣,要是我不聽他們的,他們真能把我往死里整,當時我膽小怯懦、一時糊塗,才對沈大人你犯了如此罪行。您就饒過我這一次吧,我定然痛改前非……」說著一咬牙,低聲道:「效忠裕王殿下!永遠聽從大人您的指揮……」
他也不是笨蛋,突然明白了,沈默掌握自己的罪證後不聲張,卻推自己為蘇松巡撫的目的所在——不就是想當蘇松的太上皇嗎?
沈默心說:『你終於上道了。』便沉聲道:「口說無憑,我憑什麼相信你?」
「我可以立字為據!」唐汝楫爬起來,到大案前提筆就寫……卻被沈默打斷道:「效忠裕王爺是理所應當的,但應聽從高拱高大人,而不是我的指揮。」說著言不由衷道:「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哦哦,我知道了。」唐汝楫點點頭,不一會兒便寫出一條字據道:『我,蘭溪人唐汝楫,永遠效忠裕王殿下,接受高拱大人的領導和指揮。』然後是落款和用印。
「再按個手印吧。」沈默淡淡道:「這樣比較正式些。」
唐汝楫便四下尋索,卻沒找到印泥,只好可憐巴巴的望著沈默。
沈默做了個咬破手指的動作,他只好一咬牙,把大拇指咬破了,按在紙上一個血手印,雙手交給沈默檢查。
沈默看一看,輕輕搖頭道:「顯得誠心不夠啊,」說著丟到一邊,重新拿一張白紙道:「正好也咬開口了,那就寫個血書吧。」
第五六一章 以德服人
聽了沈默的話,唐汝楫看看自己剛止住血的手指,嘴角一陣抽動,只好狠狠心,再咬破那個傷口,這可是傷上加傷,比第一次可疼多了。
唐汝楫顫抖的手指剛要落在紙上,卻聽沈默道:「要寫工整了,可別歪歪扭扭的,不然誰信是狀元寫的?」
唐汝楫無奈的點點頭,只好把自己的手指當成毛筆,一筆一划的開始寫作。寫過血書的人都知道,最大的麻煩就是『筆』會沒水兒……而且越是成年男性,就越容易出現這種情況,唐汝楫此刻便深受其苦,他寫不到兩劃,那創口處就不出血了,在紙上反覆劃了幾下,只有淡淡的紅痕。唯恐寫不好作廢,他只好停下『筆』,琢磨著得再放點『水』了。
可是看一眼『血肉模糊』的右大拇指,實在是不忍心再咬下去。未免傷上加傷。只好……換一根指頭,咬破了右手手指,寫了仨字,又沒『水』了,只好再咬右手中指,如是反覆,竟將十根指頭咬破了九根,才把那效忠書寫完了。
沈默看他還有左手大拇指完好無損,想一想道:「還沒寫日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