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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考前一定要對考試的科目與形式充分了解,並做好完全的準備。其考試持續九天,共分三場,每場三天。其中八月初九日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

    第一場試《四書》義三道,每道二百字以上。《五經》義四道,每道三百字以上。要是答不完,允許各減一道,但也別指望會有好名次了。

    第二場試論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語五條,誥、表、內、科一道。

    第三場試經、史、策五道,三百字以上。未能者,許減二道。

    很顯然,第一場四書五經,是為了測試考生對儒家經典的熟悉及認識程度。第二場是為了考察生員判別是非,撰寫各種公文行政的能力。第三場,是為了考察生員們在古今政事方面的見識。

    ※※※※

    這一套考試內容及規定,從洪武十七年復開科,便一直沿用至今。如果考官能嚴格對待三場的試卷,全面考察生員,無疑選拔出的舉人,大都是有文化、有見識、有能力的行政人才。為了避免選出徒具文采之徒,太祖皇帝還將唐宋都十分重視的『試帖詩』取消,明確虧定只靠應用文,不考詩詞歌賦,可見太祖皇帝和劉伯溫制定科舉細則時,確實是想為國家選出真正的實用之才。

    但可惜的是,在實際閱卷過程中,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鄉試閱卷是出了名的時間短,任務重,神人也不能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

    大明律規定,從八月十二頭場試畢,便由主考官掣房簽分卷,然後各房開始分頭閱卷。而錄取放榜的時間,不得晚於八月底,距開始閱卷時間不過十來日。再扣除中間酒席談笑,真正閱卷時間不過三四日。

    再加上兩位主考官並不直接批卷,他們只是為六位同考官推薦上來的試卷把關,決定取與不取。所以全部的閱卷任務,都壓在幾位同考官身上。這在明初還勉強可以勝任,因為經過多年的戰亂,人口銳減,讀書人更少,比如說洪武四年,只有一千二百餘人應浙江鄉試,而時至今日,這個數字已經達到四千餘人。

    而且閱卷的工作量,不僅由試卷的數量決定,還需要看試卷的答題量。生平均在第一場要答兩千兩百多字,第二場三千五,第三場三千多字,三場共計近萬字。

    四千多萬字的閱卷重任,全壓在幾位同考官身上,且對於這些試卷,他們必須做到字斟句酌,絕對不能像童生試與科考那樣,一目十行、走馬觀花的批完了事。

    因為鄉試是國家的掄才大典,取中的舉人便有資格做官了,其重要性便是提到國家興亡的程度也不為過。所以為了保證閱卷質量,在公布錄取名單之後,各省還需將取中舉人的試卷解送到禮部複查考卷,這個步驟叫做『磨勘』。

    『磨勘』一般由禮部會同翰林院完成,那些清貴無聊的官員們,會審閱每一份試卷,檢查考官在閱卷過程中是否舞弊,以及考官閱卷是否認真,比如試卷中有錯別字,語句不通等等問題,同考官是否標明了。對於同考官閱卷過程中的錯漏,一經磨勘查出,都必須進行嚴厲的處罰。按照規定,同考官閱卷過程中,沒有通篇『句讀』的,會有降一級的處罰,如果同考官『句讀』有誤,則會罰俸一年。情節嚴重的,還會降幾級,罰數年俸。那些同考官本就是些六七品的小官,誰能受得了?

    在『句讀』上做文章,來讓同考官們好生閱卷,這主意簡直變態到極點了。因為這時候寫文章是不用標點的,同考官閱卷時,必須仔細讀過每一篇文章的每一句話,否則根本無法斷句圈點。

    所以閱卷者根本不可能一目十行,他們必須逐字逐句的閱過,不僅要注意文字通順與否,還要給每份試卷寫評語,並陳述是否薦卷的理由。

    ※※※※

    想想吧,試卷時如此之繁多,時間是如此之緊迫,閱卷者又是如此之少,出了紕漏還要受彈劾,降級罰俸。而考試內容又是如此複雜,涉及文體如此之多,且文章又是千人百面,有平奇虛實繁簡濃淡之異,同考官們縱使都是神人,也不可能保質保量的按時閱遍全部試卷。

    所以經過上百年的變通之後,考官們漸漸形成了一種默契,閱卷只重頭場七篇八股文,對於後面的兩場,只需文字通順,沒有錯別字即可。

    為什麼會只重八股呢?因為這是一種格式極為嚴格的文體,對於考官來說,比較易於把握其對錯優劣。所以它能大大提高閱卷速度,便於評判試卷的合適與否,使所有試卷都能如期一一閱過,且將考官的主觀因素降到最低,從而保證官吏選拔考試的嚴肅性與公正性。

    比如說,八股文的文體規定,開篇破題只能用兩句,如用兩句話都沒破解出題意,或雖破解出題意,所用句子卻超過了兩句。或破題未能扼題之旨,肖題之神;或者破題中涉及孔孟等聖賢之名,而未用代字,這篇文章便不合式,可以不取。後面的內容便可直接不看。

    之下的『承題』、『原題』、『起講』、『入題』等每一股,都有嚴格的格式和章法的要求,對了錯了,一目了然,絕無爭議。只要其中一股出了毛病,便可廢黜此卷,節約了大量的時間。

    基本上,通過這種完全不許動腦子的方法,便可剔除一大半的考卷。對於剩下小半全篇合式者,再看其是否做到了起承轉合,文脈是否清晰,層次是否清楚。這些方面做得好,同考官便可加上批語,推薦給二位主考最後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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