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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沒什麼重點,河證宇仿佛是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上一句是問姜雲思想不想重新學畫畫,下一句就是我給你換個助理怎麼樣。
夏天的尾巴,凌晨的山風有些微涼,姜雲思裹著河證宇的外套當裙子穿,明明都有了外套能擋風,但莫名就是覺得冷,被他從半道給她分享的一部小說講的渾身發冷。
山路過半,河證宇說他最近看了一本小說叫洛麗塔,他給她講那本小說。說一個男人愛上了一個少女,說機緣巧合男人成了少女的養父,說男人和少女有過一段算是幸福快樂的日子,可最終少女長大了,到底還是離開了。說那本小說,最後以男人自殺為結束。
小說劇情講完,讀書的人還給聽眾講作者創作的幕後故事,真假不確定,但據說作家的靈感來源於一次真實發生的惡性案件。一個十二歲的少女被歹徒囚禁了十八個月的惡性案件,一個原本不應該發生的惡性案件。
「那孩子父親是個酒鬼,在她六歲那年吞槍自殺。她的母親不識字,為了養活她們母女也是為了還她父親的欠債,那個媽媽每天要打三份工,每天疲憊的回到家裡已經沒有力氣再去關心女兒是否還需要母愛,她能讓女兒吃飽就已經用盡了力氣。」
河證宇看她停下了,以為她累了,伸手過去示意她握住,牽著她的手繼續往台階上走。階梯兩旁有小夜燈,光源微弱的只能照亮台階,照不清樹林。今夜也不知道為什麼沒有月亮,星星倒是不少,可周圍的樹木高大,擋住了星光,也擋住了光源,周圍黑的姜雲思扣緊了河證宇的手,一絲縫隙都不敢留,扣的死緊。
「別怕,我牽著你呢。」
「......好。」
十指緊扣的男女繼續往上,故事繼續往下。
「那孩子很早就學會了自己照顧自己,學習還好,每年都拿獎學金。就是性格有些內向,她羨慕那些外向的女孩子,鼓起勇氣去申請女童軍,想要加入她們。小孩子們惡作劇,跟她說,加入我們需要一個考驗,你去便利店偷一個東西,證明你的勇敢和聰明,拿著偷來的東西就能加入我們了。」
河證宇晃晃小姑娘的手,「偷東西是不對啊~」
姜雲思用力的點頭表示知道,心裡卻在偷偷的想,要是可以交朋友,一點考驗也沒什麼的。
孩子手有點涼,河證宇想鬆開讓她把手放進外套口袋裡暖和點。但姜雲思不願意,她害怕,即害怕林間的黑暗會吞噬她,也害怕身邊人故事會吞噬她。
只知道她怕黑,不知道她怕故事的河證宇,拍拍她的手讓她先鬆開,隨後背對她蹲在她身前,示意她上來。姜雲思楞了一會兒,河證宇剛要催她,轉而就感覺背上一重,小孩子抱著他的脖子摟的可緊了。
兩道人影變成了一道負重攀爬的倒影,常年健身的中年男性體力很不錯,背著一個輕飄飄的姑娘,反倒走的更快了。故事也是突飛猛進,那個號稱是考驗的惡作劇讓那個小女孩被一個自稱是FBI的男人抓住了。
「男人給女孩留了一個號碼,說他在執行公務暫時沒時間處理她,但他記下了她的臉,讓女孩自己打電話給他只要去自首,就不會抓她。女孩跑回家,她已經忘了女童軍的考驗,只慶幸自己不用去少管所。可她跑回家發現,她把寫著號碼的紙條弄丟了。」
姜雲思戳戳他的側臉,「她會被抓起來嗎?」
「傻子,男人是個騙子,她怎麼會被抓起來。」河證宇歪頭碰了下她的腦袋,「要是有人跟你說他是警察,一定要看警官證知不知道,最好去警察局,不要路邊隨便一個人說他是什麼你就信,這年頭騙子就喜歡騙你這樣的小笨蛋。」
小笨蛋鼓了鼓臉,『哼』了一聲,男人輕笑出聲,「不害怕啦?」
姜雲思收緊手臂,她在他的背上,她在山巒之上有大山保護她,「不害怕了。」
不害怕就繼續講故事啊,故事發展兩個月後還是那間便利店門口,女孩路過,男人看到了她,他質問她為什麼沒有打電話。女孩很慌,慌張的說,我弄丟了紙條,男人卻笑了。
男人笑著告訴幼女,如果她不想讓偷盜的事讓媽媽知道,讓她的同學、老師知道,那她就需要跟她媽媽說,她要跟一個親近的同學一家去大西洋度假一周。只要女孩做到,男人就幫忙保守這個秘密。
女孩當然做到了,她還有什麼別的選擇呢,沒有了。女孩騙了媽媽,牽著男人的手離開了家,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等警察再找到他們時,已經是兩年之後。
這兩年中發生的一切,河證宇都有說,沒有說細節,但有在確保姜雲思能聽懂的範圍內,儘可能把女孩所遭遇的一切告訴她。
即便姜雲思數次說,我不想聽了,河證宇還是堅持把故事說完。故事說完了,台階也到了盡頭,這不是山道的盡頭,想要去山頂還有一段路得走,他們沒有去山頂,去了能掛情人鎖的山腰。
南山最著名的景點,各中電視劇的取景地,一道掛滿了各中鎖,各中情人期待一生一世的情人來首爾必去的打卡之地。
都快一點了,這裡都還有情人們,情人們眼裡只看得到彼此,對於其他人類根本不關注。到了鎖牆邊,河證宇鬆開手要放姜雲思下來,小姑娘氣鼓鼓的下去,她討厭那個故事,她說了好多次不想聽了,河證宇就是要說完,河證宇也很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