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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夏就打電話給李景武問項目打算什麼時候定檔,導演跟她講,遙遙無期。他還沒找到願意發行的製作公司呢,倒是有小公司聯繫她,但那公司小的她都沒聽過實在不靠譜,大公司她倒是想找,人家不搭理他,有得耗。
這消息給林初夏弄的鬱悶,隨口跟沅彬抱怨過,恰好《大叔》上線,他就把林初夏帶上了。
「你這個邏輯線我是真的理解不了。」林初夏拉開椅子坐他邊上,也不走審問路線了,純好奇,「這兩者有什麼關係?」
沅彬表示很有關係,「你先有名氣才有公司願意買你拍的項目,不然整個團隊都是無名氏,作品還是特殊變|性的題材,哪家製作公司都不會願意發行啊,賠了誰掏錢。」
這個道理林初夏當然懂,她不明白的是,「按照常規的想法,你想要幫我不應該是幫忙介紹製作公司嗎?」
「一個都不願意付你片酬的項目我幫你介紹什麼製作公司,跟我們有什麼關係,賺錢又不帶我們分。」沅彬說他的人情也是很值錢的,再說了,「要不是你在乎項目能不能上線,誰管那種草台班子能不能把電影賣出去啊。」
案子還沒開始審,嫌疑人就全說了。
臨時變更職業的林警官都不知道應該說沅彬慫,還是應該笑他愛財人設不倒,不給片酬的團隊,愛死不死。
既然『案件』查清楚了,林初夏就不準備在日本多待,準備去跟導演講一聲她先回首爾了。沅彬則是說不用她去跟導演講,他已經講過了,導演那邊也知道。
「你背後搞了不少事啊。」林初夏笑道。
沅彬摸了摸鼻尖,稍微有點心虛,問她,「我手太長了?」他擔心林初夏會討厭自己管太寬,按照林小姐的做事風格,確實有可能。
「倒也沒有。」林初夏看得挺開的,拍拍他的肩膀,有點哥倆好的意思,「為我考慮麼,說了怕傷我自尊心啊,理解~」她做不到的事,人家一句話就成了,那當然要默默的做,不然好心就辦了壞事。
如果林初夏計較,偷摸做好事的沅彬會不爽,但這傢伙這麼不計較,他也不是很爽,「你不是女|權麼,人設崩了,說好的要跟男人平等呢。」
「誰跟你說我女權的,而且我們怎麼不平等了。」林初夏沖他樂,「放心,你就是幫我一萬次,我也有絕對的信心能還你一萬次,人格上我們一定是平等的。」
人格上平等兄弟....或者是姐妹?反正兩人在東京分開,林初夏飛首爾,沅彬飛京都,兩方都需要為自己的電影發行奔波。
《MAN》的題材太小眾,在全世界都算小眾的分類,對於全國恐|同的韓國市場就更小眾了。李景武為了賣電影跑遍了各家製作公司都沒得到好消息,倒是壞消息挺多的,比如有人想要空手套白狼,忽悠她把母帶給出去,說什麼要看過電影再決定。
這就是個騙局,還是只能騙騙外行,看電影為什麼要母帶,呵!
林初夏因為之前跑『墮胎項目』倒是認識不少製作公司的人,她也有在幫忙聯繫,但大家都不太看好這部電影。發行一部電影是要錢的,李景武把製作費都花在了拍攝上,沒錢了。想要讓製作公司發行,就得讓製作公司認同,項目能賺錢,他們有錢分,才願意做投入,反之,發行方不認為能賺錢就不想接手。
倒是N、E、W的那個跟林初夏有來往的製作人表示,要是林初夏願意掏錢做發行,那公司願意做。或者公司買斷發行權,但開價不高,製作費的三分之二。買斷了項目就跟製作方沒關係了,之後是賺是賠都是發行方的事。
林初夏傾向於買斷,不是她不樂意掏錢,而是這筆錢沒必要出。她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電影要是好好做發行費用無限飆升,宣傳是最燒錢的,有些商業電影宣傳費能超過製作費。
雖然很容易被誤會成聖母,但真心不走那個路線的林初夏,頂多願意把虧了的三分之一補給李准輯,保證他不賠錢。這就是極限了,讓她掏錢給《MAN》發行,還不如省著給『墮胎項目』做發行呢。
再說公司買斷版權也不全是壞事,只是投資人賺不到錢而已。買斷了,項目不止能上院線,搞不好還能得到N、E、W的大力推行。畢竟電影要是賺錢了,那就是公司全盤收入囊中,肯定會大力推銷的。
李景武卻不認同,他不願意買斷。買斷不止是錢財的問題,還代表了發行方擁有電影的一切決定權,萬一對方重新剪輯他的電影呢?他連說不的資格都沒有。
「那你想怎麼樣?」林初夏有點心累,好不容易找到了願意鬆口發行的公司,這傢伙又嘰歪,「你有錢給發行?」
並沒有錢給發行的李景武有另外一招,但那一招他不打算跟林初夏講,就說,「你等著看就行,我找到門路了。」
講起來大家只是合作了一個項目,私下也沒有多聯繫過。林初夏為項目奔忙沖的也是女主角是她,投資人是李准輯,至於李景武,雙方其實沒多熟。那人家說了讓她等著,林初夏也不會再做什麼。
這一等,就等來了不知道是好是壞的消息。
秋末即將入冬,李煥慶的本子出來了,林初夏看過後覺得還行,雖然偏喜劇,但內核沒變,這就已經算很不錯了。劇本在資方這邊過了,團隊很快組建起來,只等片場搭好,演員們就能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