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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尼~」金熙真往桌上一趴,眼睛閃亮亮的看著她,「歐尼想喝點什麼~」
南韓顏值霸主讓顏狗秒變狗腿,小姑娘脾氣上來說不聯絡就不聯絡,小姑娘顏狗人設不倒,說好哄也是真的好哄。
小姐妹們在沅彬的籠罩下和好了,各自分享不聯絡的時間裡都在做什麼。金熙真無限懊惱吵架的時機不對,不然她就能去見沅彬了!說是悔恨終身都毫不誇張,這哪是錯過一個億,這是錯過了一輩子!
林初夏也很意外,金熙真還真的去當經紀人了,她跑去JYP了,家裡有人認識那邊的一位股東,金熙真就入場成了實習經紀人。不過這姑娘現在想辭職,當經紀人太累,助理經紀人就更累了,她哪幹過伺候人的活兒。
也是因為金熙真去進了還算不小的公司當了正經的經紀人,也混了半年才能從真正的專業角度跟林初夏說,你那個皮包公司不靠譜。
「你如果真的就是想玩,那皮包公司也沒什麼關係,可你想在這行混,不合適。這不是資源的問題,大公司能提供的不止是好的作品,他們更重要的作用是給你當盾牌,幫你處理陷阱。」
金熙真給閨蜜說圈子裡的黑暗面,雖然在學校也聽說過一些有的沒的,但跟親生經歷是不一樣的。
「就說這個。」金熙真把香草拿鐵往前一推,點了點杯口,「你總要有業務對接,不管是熟人介紹還是別人看重你想跟你談合作,你哪怕不喝酒只是找家咖啡館聊聊,喝點東西,你就可能出問題。」
「你不可能警惕到隨時隨地盯著對方做什麼的,你就一個人,加個經紀人也就兩人,再多算一個助理,三個好了。對方可能會來一群,三人起步,六、七個不算多。那隨便哪一個在你吃的、喝的里下點東西,你就完了。」
「沒有人能面面俱到,你在圈內沒人脈,打聽想要跟你合作的人是好意還是惡意很難的。有些人表面上衣冠楚楚,背地裡幹什麼勾當,你沒碰上你就永遠不知道。等你碰上了,那就什麼都晚了。」
「公司,尤其是大公司,這方面的信息他們很了解,帶藝人出去會先搞清楚來人是不是會做下三濫的事。對方看在公司的能量上也會收著點,因為搞你就是搞你公司,你們是一體的。單打獨鬥誰怕你啊,你再有錢也沒用啊,照片一拍,視頻一上,你有錢有什麼用呢。」
金熙真不打算干經紀人了,但她認為閨蜜應該找個經紀人,進靠譜的公司找,「哪怕不說那些台面下的事就說檯面上,你一直是個無名小卒那誰都不會搭理你。舉凡你能起來,哪怕就是個三線、四線,想要跟你搶角色的女藝人也海了去了。」
「好的項目一定有人搶,不好的項目你自己都看不上。有人搶就會有人使手段,你可以說你是光腳不怕穿鞋的,可你不能一直光著腳吧,就一直當個無名小卒?那你這個愛好乘早放棄,這是個名利場,什麼好東西都無數人搶,你可以立個不爭不搶的人設,可你要是真的不爭不搶,那你這輩子也就這樣了。」
這番話還是有道理的,這番話也讓林初夏虛心問姐妹,哪家公司靠譜。姐妹表示大公司都靠譜,人家的招牌不是平白無故得來的。
「但大公司的控制欲很麻煩啊。」林初夏不打算去當棋子。
金熙真就想翻白眼,「又想要好處,又不想付出,做夢呢?」
好處林初夏可以給,但不能以棋子的身份給,她準備去找下棋的人,跟對方談個合作。
2010年冬,以《MAN》為暫定名的作品殺青,林初夏給自己找了個經紀人,金勇斗。
林初夏還是堅持不跟別的公司簽約,限制太多,太麻煩。但她確實需要一個靠譜的經紀人,能量要大的那種。金勇斗就是她所認識的人里能量頗大的經紀人,哪怕這位除了沅彬誰都沒接手過,可有一個沅彬鎮場,什麼都夠了。
兩人談的是合作,對方持有林初夏那個皮包公司的股份,賺了錢大家一起分,賺不到大經紀人叫出來的年薪,剩下的錢就林初夏貼。相當於砸錢平事,砸出去的錢讓林初夏心痛,經紀人好TM貴!
金勇斗有建議林初夏直接簽他們公司算了,林初夏提的那些要求公司大部分都能做到,也就是在一些小細節有矛盾。這樣對雙方更好,不然他去給林初夏當兼職經紀人用的卻是沅彬的人脈,這時間斷還行,時間長就不合適了。
而且沅彬開公司也不是為了賺錢的,他也是圖省事,公司也不會要求林初夏去做她不喜歡的事就為了多賺點。那大家合作,互惠互利,簽到他們公司來是最好的。
可林初夏還是堅持賣身契能不簽就不簽,她日子過的好好的,為什麼要給自己找個頂頭上司,那不有病麼。
為此,金勇斗想了個折中的辦法,股東位再加一人,沅彬也入場。不過沅彬就是掛個名字分錢,多多少少的他也不在意。但他能分錢,那分一點資源出來就是理所當然的事了。
有了個經紀人,別的不談,光是資源就直線飛升,經紀人的身價是真的貴,人家那麼貴是有道理的。
金勇斗手上握著絕大部分想要找沅彬合作的項目,但他手上的九成九都是廢的,是不會合作的。到了沅彬這個位置,只能找到經紀人的項目那就是廢的,是賭一把的項目。真正能合作的項目方,不用找經紀人,多得是關係能聯繫到本人,跟本人談最直接,何必繞一圈再找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