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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告訴你,成為自由民也不一定是好事,」她放下手裡的書,「坐。」指了指她面前的單人沙發。
丹澤爾侷促的說:「小姐,我不能坐下。」
「你已經是自由民啦,」約瑟芬很有趣的看著他,「你要開始習慣自己跟別人是同樣的美國公民。」
丹澤爾緊張的抿了抿薄唇,這一點也很像他的不知名的白奴母親,或者說像他血統里不知名的白人老爺——黑人多是厚嘴唇。
「我還沒有習慣。」
他小心的坐在沙發上,拘謹的只坐了半邊。
「外面很多人靠追捕逃奴為生,你不跟著白人出門,他們就會把你抓走,哪怕你身上帶著證明文件,他們也可以無視。一個像你這樣漂亮又強壯的黑奴能賣2000美元,為了錢,那些傢伙什麼都能幹得出來。」
這確實是個大問題,他思考了半天,發現這個問題確實不是他自己就能解決的。
「我跟莉迪亞和謝爾頓都說過,他們可以選擇留在我身邊,或是出去找工作,但要是去了不講良心的人家,可能你會再次被當成奴隸,他們只要不承認你的證明文件就行了,到時候你能找誰呢?你要是在薩凡納,我還可以去救你,但要是你跟著他們離開了喬治亞,我就沒有辦法了。你認識字,你讀一讀這個。」
她從桌上另外拿了一份文件遞給他。
是臭名昭著的《聯邦最高法院判德雷德·司考特自由身份案,1857年3月6日》,前情提要是黑人德雷德·司考特原為奴隸,1834年隨同主人前往禁止奴隸制的伊利諾斯州,因此司考特得以獲得自由,以自由民的身份在當地居住4年,娶妻生子;1838年,司考特以僱傭制僕人的身份跟隨前主人返回密蘇里,密蘇里州為蓄奴州,司考特又被當成奴隸。司考特在1847年向密蘇里州巡迴法庭提出申訴,要求承認他的自由身份,初審獲勝,但第二年便被密蘇里最高法院駁回;
司考特又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於是聯邦最高法院在1857年公然支持密蘇里最高法院的判決,決定司考特必須重新為奴。
「……德雷德·司考特本人及其家屬並不因為被帶入該區內即取得自由,縱或他的主人攜帶他們到那裡去是有意成為該地永久居民的。……
……因為司考特在被其主人帶往伊利諾斯州時是一個奴隸,在伊利諾斯州也是當做奴隸,同時也是當做奴隸帶回密蘇里州的,其身份是自由或是奴隸是依照密蘇里州的法律而決定,不是依照伊利諾斯州的法律而決定的。」
這個案例就是前年的事情,還算得上新鮮熱辣。經過報紙傳播和黑奴之間的口口相傳,也早已傳遍喬治亞州。
丹澤爾這還是第一次見到判決書。他的文化程度也就是個讀報紙、寫簡單信件的程度,判決書里一半的單詞不認識,可意思還是能看懂的。他按照小姐的吩咐直接翻到最後一頁,磕磕巴巴的讀了起來。
丹澤爾心情沉重。
「白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可是什麼都能做出來。」
丹澤爾茫然的點點頭。
「你想過今後要做什麼嗎?」
「還沒有。」
「你在塔拉都做些什麼?」
「跟著奧哈拉先生出門,打理他的所有事情。」
有點像貼身男僕,但傑拉德這個愛爾蘭人可不是一個正統的「老爺」。
「也就是說,你沒有外面的謀生技能。」
他有點著急了,「我認識不少字,會寫信,還會一點木匠活。」
「你結婚了嗎?」
「結了。」
「孩子呢?」
「有一個女孩,4歲了,長得非常可愛,小姐,您要是見到了我的米婭,準會喜歡她。」丹澤爾裂開嘴笑了。
「你的妻子呢?」
丹澤爾很快收斂笑容,他的視線從小姐的裙子上移到了沙發的花紋扶手上,然後又移到了牆壁上的壁紙。他的眼神變得痛苦、空洞。
「小姐,我的麗雅很可憐,她死啦,生孩子的時候死的……還有孩子,一個小女孩,生下來就斷氣了。」他很傷心,但很快就克制住傷感,沒有主人喜歡聽到這種喪氣的事情。
房間裡暫時沉默了一會兒。
「你可以先住在家裡,讓莉迪亞給你找個房間。我希望你能來為我辦事,你要是為我做事,我給你——謝爾頓的薪水的百分之七十,是因為你沒有他懂的單詞多,謝爾頓將來會成為我的管家。另外,我會寫信給塔拉,讓他們把你的孩子送過來。」
*
波琳、尤拉莉家的黑奴也漸漸開始自贖,先從室內奴隸開始。波琳家裡進展的要快一點,她家的室內奴隸是30多個,略少於塔拉莊園。三姐妹出嫁都從家裡帶走了20名奴隸,多出來的奴隸都是這幾年不斷生育的自然增長。
就像約翰說的,他們這樣的家庭,只有買的,沒有賣的,不然會被人以為你快要破產了。奴隸也會生老病死,概率跟白人差不多,一場流感往往就會讓人送了命。奴隸還可以送人,要是有客人看上家裡的黑奴,慷慨的主人為了表示主人風度,有可能將那個奴隸送給你。
其中以未成年居多。
心地善良的主人很少讓奴隸一家分開,但肯定有奴隸主不在乎黑奴的「人權」:你連人身自由都沒有,連個「人」都算不上,談什麼人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