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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這種出身,越急著賺錢補貼家裡,就越是容易誤入歧途。還有,她根本就沒錢。
一年前她收入減少以後,靠的就是借各種網絡貸款,拆了東牆補西牆,算起來一個月五千,一年也就借了六萬,結果一年裡利滾利,滾到現在總共欠了四百多萬,別說是寸克寸金的不夜城,我看她帳戶上的餘額,連頓飯都快吃不起了,手機通話記錄里全是各種催款的。」
陸薇薇又是一咂舌,對這個馮小月也算是從某種程度上的五體投地。
「那她要是綁架了死者勒索錢財還說得過去,為什麼要殺人,她哪來的殺人動機啊?」
秦一樂立刻接話,一激動起來就有點手舞足蹈:「怎麼沒有,錢啊。她欠了四百多萬,還要堅持每個月往家裡打錢,有一句話叫人為財死。
我覺得還要再查一查死者的私人恩怨,要到花錢買胸殺人的地步,一定會有大的過節。」
「那你的意思是有人雇了馮小月去殺馬晟?」
他茫然地看了應呈一眼,點了點頭,在自家隊長十分強硬的目光注視下,不知為何竟顯得有點心虛。
應呈搖了搖頭,目光銳利:「那我問你,雇馮小月的錢呢?就算買兇的錢是現金給她的,以她的性格,哪怕月工資支撐不住,靠借高利貸也一定要打五千,那她只要一拿到錢,就一定會往家打,可她沒有,那就證明她一分錢都沒收到,在連定金都沒拿到的前提下就去執行了殺人這樣的任務,可能嗎?
再者,既然已經決定要殺馬晟了,雇誰不是雇,幹嘛偏偏雇一個手無寸鐵的陪酒女?
網上買把刀花不了九塊九,同樣都是死,又何必花好幾千買毒品?
更何況,殺了人以後又為什麼要想法設法去報警,而且還不親自報,要拐彎抹角找江還?
當然,這一切都是建立在江還的口供屬實的前提下。最後,如果馮小月是兇手,那麼江還又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死者久居國外,馮小月久居國內,兩個人根本沒有交集,那又是什麼人雇的馮小月?」
應呈的「致命七連問」砰砰砰連著炸了七聲,把秦一樂給炸懵了,支支吾吾憋出來一個「我」,忍不住縮起了脖子。
別說他答不上,就算他答得上,這會他也沒膽子開口啊。
謝霖連忙瞪了罪魁禍首一眼,轉而夸道:「我覺得小秦的想法沒錯,針筒上的指紋,DNA和內容物都可以證明,兇手就是馮小月,既然她和死者非親非故沒有聯繫,那確實只有受人僱傭這一個動機了。」
說完又溫溫和和地鼓勵道:「小秦還有什麼想法,儘管說就行了,別拘束,對我們就聽,不對也用不著在意。」
秦一樂受到了莫大鼓舞,這才鼓起勇氣竹筒倒豆子似的,噼里啪啦不帶喘氣:「按照時間線,三點,死者進入金都,到三點四十五分之前,被馮小月殺害,針孔攝像頭拍到那張照片,三點四十五分之後,馮小月跑出金都後遇到江還,讓他報警,死者被拋屍,五點半,我們接到報警電話,六點,文章上熱搜,死者屍體又被撿回了203包廂,七點,我們接警並出警。
那麼問題是,第一,針孔攝像頭是誰裝的?
如果是死者,那他又為什麼要裝這個攝像頭?
又是誰,在什麼時候,把這個攝像頭拿走的呢?
第二,江還和馮小月到底是不是一夥的,和這個案子有沒有關係?
第三,既然他到五點半才報的警,那為什麼跟我們謊報四點?
而且還是四點零七這樣的時間?我認為,他遇到馮小月的實際時間,很有可能確實是四點零七,那他中間這一個多小時在幹嘛?
而且,他又為什麼提示我們他遇到馮小月的正確時間?這說不通。所以,最後一個問題,江還,跟我們這個案子,到底有沒有關係?」
「你覺得他跟這個案子沒關係?」
他又一縮脖子:「可能……沒有。按照他的說法,他只不過是恰好在那遇上了馮小月,馮小月很有可能是考慮到他沒有手機,所以把自己的手機一塊給他了。
但目前因為江還跑了,很多事情就說不清,我認同隊長說的江還背後一定有事,說不定查一查也是個逃犯,但我覺得未必跟我們眼下這個案子有關係。」
「為什麼?」
「因為……假設他跟馮小月是一夥的,那他就不應該報案出賣馮小月,畢竟馮小月一旦落網,就很有可能會把他供出來。
但假如他跟馮小月以及這個案子完全沒關係,那他又為什麼處心積慮冒大險甩開我們,再跑回去擦指紋洗DNA還順便偷一隻遊戲機?
唯一能說得通的原因,就是他與這個案子無關,但本身有什麼事,不能跟警方交流過密,所以一方面盡力給我們提供線索,一方面又完美的把他自己摘出去。」
會議室里又沉寂下來,謝霖左右一瞥,見應呈和葉青舟都沒有開口的打算,只好自己來說:「那我說說我這邊的收穫。我帶小陸問了受害者家屬,也就是死者的姐姐馬瓊,據馬瓊的說法,死者生母早逝,生父馬康因肺癌已經在接受化療,命不久矣,而她跟死者關係非常好,死者也沒有跟人結仇,至少國內沒有,而且他有一部分公司股權,且暗示我們他的死可能跟他們公司股東那邊有關係。在我個人看來,有點用力過猛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