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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腳大,新媳婦挨打受氣的有的是。百時屯時家娶的媳婦腳大,丈夫看不上她,也不搭理她,去廚房吃飯的時候故意往她腳上踩,她也不敢吱聲。時家新買的小鴨子都擠在門口曬太陽,新媳婦沒看見,一腳邁出去,踩死倆鴨子。她自己害臊,上吊死了。
二嫂的娘家馬海,有一家娶了大腳媳婦,夫妻感情很好。笑話媳婦的人太多,丈夫受不住了,特意去了一趟濟寧,配了紅傷藥。他回到家,先給媳婦灌上迷糊藥,趁她迷糊過去,他把媳婦用箔帘子卷上,把腳心的肉用刀子挖掉,再給上紅傷藥。媳婦醒過來,疼得不行,可她再喊也沒用,深更半夜的,人家都睡了。
俺問:「她的腳小沒小點兒?」二嫂說不知道,她整天不出門,她娘就說到這兒。
娘和兩個嫂子都是三寸金蓮。二嫂家裡倆閨女,姐姐比她大十二歲,結婚了,剩下她自己是爹娘的心頭肉。她裹腳的時候,都裹出瘡了,上一回藥,得用半盆水把裹腳布一層層泡開。每次泡開裹腳布,都是半盆血水。娘心疼閨女,下不了手,每次都是爹給上藥,再給裹上。爹娘調樣給她做好吃的,她也小臉焦黃,很多天不敢站,扶牆走了一年多。嫁到俺家時,人家都說她的腳好看,「兩隻小腳一點點」,可她常腳疼,走不了路。
娘說,她年輕的時候最犯愁秋天拾棉花。拾一下午棉花,回來還得做飯,這兩隻腳又疼又熱又難受,沒處放,連腿都難受。晚飯做好了,腳疼得吃不下去。
只有一個例外。鄰居田三家媳婦是個小腳女王,腳是三寸金蓮,長得又高又胖,割麥子男人都攆不上她。她家離井半里地,挑水啥的都能幹。她也用腳後跟走路,她說她的腳不疼。娘說,她的腳「服裹」,大多數人的腳「不服裹」。
一九四一年,爹去了一趟濟南。到那裡一看,十多歲的閨女都不裹腳,裹腳的也都放了。那時候襪子都是自家縫的,機器織的襪子都叫洋襪子。爹從濟南買回來三雙洋襪子,給她們娘兒仨一人一雙,叫俺娘帶頭放腳。娘從那就放腳了,不用裹腳布裹腳,腳就不那麼遭罪了。娘讓兩個嫂子放腳,她們誰也不聽,娘就不再說了。
逃難到濟南的那兩年,爹出個地攤,啥快就賣啥,只能養家餬口,不能供俺上學。俺和小妹在難民所大院天天玩,拍皮球、跳繩、踢毽子,能玩出很多花樣來。解放以後,大哥來請娘回老家領家,娘說:「窮家不好領。」可沒辦法,娘帶著俺們回百時屯了。
俺那年十二歲,到家一看,跟俺般大般兒(般大般兒:一般大)的閨女都是小腳,都用腳後跟走路,扭扭的,真難看。她們都笑話俺,說俺大腳板子,找不到婆家。說俺短頭髮沒辮子,還穿對襟洋服棉襖,男不男女不女的。一個啞巴姑姥娘也笑話俺,她說不出來,用手比畫。她先指指俺的腳,然後皺著眉伸開五指,意思是「你的腳就這樣伸著,難看」。她還指指俺的臉,意思是「你的腳白瞎了你的臉」。
在百時屯待了兩年,看慣了小腳,俺就看著小腳好看了。她們都穿著黑色小尖兒鞋,鞋前面綴著粉色大纓,鞋兩邊繡著花,耳朵上戴著滴溜溜的耳墜,走路一扭一扭的,耳墜一晃一晃的,咋看咋好看。俺也想裹腳,扎耳朵眼。
俺叫娘給俺撕裹腳布,娘給俺現撕了一塊布。黑天要睡覺了,俺把腳洗洗就裹上了,裹得緊緊的,也沒覺得疼。怕裹腳布半夜鬆開,特意把裹腳布的布頭縫死。睡到半夜,俺疼醒了,點燈一看,大腳指頭都黑了。
那天俺跟娘睡在一個床上,一個被窩,一頭一個,娘說:「你的腳一哆嗦一哆嗦好長時間了,把俺心疼得沒睡著,還不敢給你放開,怕你不願意。」
俺拿剪子把布頭拆開,娘把俺的腳抱在懷裡揉,沒多大一會兒,大腳指頭就不黑了。從那以後,俺再也不說裹腳了。
那時候都說:「天打扮,地打扮,不戴耳環不好看。」腳沒裹成,俺就讓鄰居給俺扎耳朵眼。臘八那天,俺先到外面受凍,耳朵凍木了進屋。鄰居拿出做針線活兒的大粗針,紉上一根紅色雙線,她咔哧一下扎過去。她拽線的時候,好像把俺的心給拽出來了,嚇得俺噁心,想吐。
扎了一個,俺說啥也不扎那個了,疼倒是不大疼,就是害怕。娘不干,說:「要麼不扎,扎就得扎倆,哪有賣一隻墜子的?」
俺又到外面受凍,耳朵凍木了進屋。鄰居給俺扎了剩下的那個,俺嚇得眼前發黑,中午飯都沒吃。人家的小閨女都戴墜子,俺挺大個子,戴了一個多月紅線。
沒過多長時間,俺那兒又開始放腳了。一聽說「放腳的來了」,那些大閨女小媳婦嚇得到處藏。放腳隊就四五個人,都是女人,她們也是小腳,都把腳放了。
剛開始,她們抓住一個裹腳的就摁住,不管同意不同意,就把人家的腳打開,把裹腳布拿走。後來,她們給女人開婦女會,講以後不時興裹腳了,裹了腳就是殘廢,講放腳是為了大伙兒好。開了幾次會,大閨女小媳婦都不藏了。
放腳得一點兒一點兒放,要是把裹腳布一下拿掉,腳難受得受不了。裹腳布得一天一天慢慢松,松上十多天,裹腳布才能拿掉。裹腳時間長的,腳趾都裹折了,再放也放不開。裹得輕的能放開,放腳以後,腳趾伸出來,趴趴著。剛裹腳的小閨女最高興,大多數腳都放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