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9頁
一如斷臂的維納斯。
「說不出來。」奧斯卡·王爾德看向與母親說話的黑髮青年,「他是一個整體,一個獨特的靈魂支撐住的人,我為什麼要去選擇他的某個部分,他的整個人——我都喜歡。」
麻生秋也朝王爾德淺笑,沒有表現出自己聽見了。
「奧斯卡,在竊竊私語什麼呢?」
長大的男孩子,真是嘴巴越來越甜了。
十月十六日是奧斯卡·王爾德十九歲的生日,麻生秋也知道對方喜歡時髦的衣服,奈何配色可怕,獨愛紅色衣物,所以他給王爾德準備了一套如同火焰般赤紅的貂皮大衣,滿足風騷的念頭。
奧斯卡·王爾德當場尖叫。
麻生秋也忍著嘴角抽搐,去看對方穿出門。阻攔也沒有用,這傢伙有強烈的炫耀愛好,就差配上一條大金鍊子,叼著雪茄,戴著墨鏡,邁著六親不認的囂張步伐出去「驚艷世界」了。
麻生秋也感嘆:「要是有一輛超級跑車就好了。」
超跑配王爾德,絕殺。
十月二十日,阿蒂爾·蘭波的生日,許多人特意借著慶祝生日的理由跑來看一看蘭波,斯特芳·馬拉美喝醉了,還抓著蘭波的手說道:「你早該保養一下自己了,我初次見你,就為你的手感到辛酸,如果你出生在良好的家庭,你肯定有一雙漂亮的手。」
阿蒂爾·蘭波搖頭說道:「我才不用漂亮的手。」
這雙手代表的是他的階層,是他跟家人一起生活留下的痕跡。
「只要這雙手會寫詩歌,它就是最漂亮的手。」
阿蒂爾·蘭波說著話,特意去看保羅·魏爾倫,兩人的眼中有著情意,「魏爾倫說過,我的手,被繆斯吻過!」
斯特芳·馬拉美愣住,去看這雙歷經滄桑的手。
忽然,在某種情緒的促使下,他用唇親了一下阿蒂爾·蘭波的手指,粗糙的皮膚即使塗抹了護手霜,仍然有著扎人的感覺。
「這樣一來,我就是繆斯了?」
「呸!」
阿蒂爾·蘭波抽回手,玩笑般地給了他一個巴掌,「別想占我便宜,你還繆斯?我說我是宙斯,你信不信?」
三十歲出頭的斯特芳·馬拉美毫不生氣,放聲大笑,隨著名氣的增加,他舉辦的沙龍成為了法國文化界最著名的沙龍,每周二被稱之為「馬拉美的星期二」,匯聚著法國年輕一代的傑出文人。
大家一起喝酒聊天,暢所欲言,阿蒂爾·蘭波和保羅·魏爾倫完全是一對親密的戀人的模樣,中間擠不進第三個人。
喝醉了的斯特芳·馬拉美在被朋友扶走之前,在阿蒂爾·蘭波耳邊說道:「小心一點,你跟魏爾倫在外面拉拉扯扯,容易被記者盯上,埃德蒙在《人民君主》上也提醒你了。」
阿蒂爾·蘭波嫌惡道:「那叫提醒?他敢稱呼我為『蘭波小姐』!我下次見到他,要去撕了他的小說手稿!」
斯特芳·馬拉美還想說什麼,被阿蒂爾·蘭波推了一把,踉蹌地走開了,「你去休息吧,馬拉美。」
斯特芳·馬拉美不再多言,眼底有一些黯然。
今天的阿蒂爾·蘭波領口打開了兩個扣子,西裝革履,腰細腿長,凝聚著所有人的視線,斯特芳·馬拉美也不例外。他在王秋的推薦下,認識了阿蒂爾·蘭波,早就發現了對方的漂亮之處,可是比他更早一步發現的是保羅·魏爾倫,那個傢伙獨占了阿蒂爾·蘭波。
別人都以為斯特芳·馬拉美在王秋面前羞澀靦腆,是偷偷喜歡王秋,實際上他對阿蒂爾·蘭波的印象最為深刻。
這個少年,是闖入法國文壇的一顆流星。
【你很美,但你不是我的。】
【那我祝福你。】
……
十五年前,文野世界。
一九九三年,法國反政府基地,「牧神」親手創造出阿蒂爾·蘭波的克隆體,一個又一個的失敗品出現,讓他陷入了抓狂。直到「黑之12號」完美繼承了蘭波的力量,他喜笑顏開,瘋瘋癲癲地說道:「我絕不祝福你,絕不容許你愛上其他人——蘭波!」
「你是我的,你是我斯特芳·馬拉美的人!」
「我也會創造出另一個你!」
在「牧神」的正前方,玻璃器皿中漂浮著十五歲左右的金髮少年。
對方雙眼緊閉。
頭髮顏色淺淡,皮膚呈現出沒曬過太陽的奶白色。
這具纖細的身體展現在創造者的面前,無論從任何一個角度去看都是細膩的藝術品,兼具著美麗和強大的兩種特性,一出生就是超越者級別,極大地滿足了人類最原始的欲求。
它的手是柔軟的,潔白的,沒有難看的凍瘡。
它的身體是男性,然而體態優美,腳趾精緻,男性的生理特徵也不醜陋,宛若神明的幼生狀態,籠罩著若隱若現的神性之感。
這便是後來外界傳言中——「牧神」的看門犬。
黑之12號!
第471章 第四百七十一頂異國他鄉的環保帽
蘭波的生日結束後,第二天就是亂步的生日。
麻生秋也把家裡三個孩子的生日牢牢記住,亂步是十月二十一日出生,中也是四月二十九日出生,太宰是六月十九日出生。即使自己無法為他們慶祝,在每年的這些日子裡,他都會默默地說一聲:「祝你又長大了一歲。」
類似「生日快樂」的話,他無法說出來,因為他明白走出陰影是需要時間的,正如他每一次復盤都感覺心裡在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