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頁
沈浩笑道:「胡總你也說了,那是前幾年,現在公司一年能賺多少呢?再往後呢?」
其實這裡面就牽涉到一個對公司未來發展的判斷了。
如果胡保強認為天娛互動將來還能有所發展,還能重現輝煌,那三千萬賣掉絕對血虧啊。
可沈浩的判斷是,這家公司也就這樣了,技術團隊平平庸庸,也不可能做出來什麼爆款遊戲。公司也沒有太大的財力去投入研發大作,也不捨得花錢去做市場推廣,拿什麼發展呢。
他之所以收購天娛互動,也不是真的指望這家公司為他賺多少錢。
為的就是讓自己有份拿得出手的事業,然後讓自己那「合法但不合理」的巨額資金來源有個出處……
雖然系統每天獎勵的資金都是合法的,也不會有相關部門來找自己麻煩。
但熟悉沈浩的人總會感覺不對勁啊,一個整天遊手好閒的人,卻突然拿出來幾千萬甚至上億的,這事跟自己的親人朋友都解釋不清的。
所以搞一家像樣的公司,而且是資金流水很高的遊戲行業。
這樣就沒有人會懷疑他的資金來源了。
就像他剛剛說的那樣,無非是因為對天娛互動比較熟悉,這家公司架構完整,經驗也算豐富,而且有現成的遊戲在運營。
收購下來後,沈浩的新公司就算一步到位,不用再折騰著大規模招聘員工、到處找遊戲代理什麼的了。
……
考慮了半天,胡保強還是捨不得賣掉公司。
不過他突發奇想,想到了一個更好的辦法,就開口說道:「要不我把《永恆之歌》這項目賣給你如何!然後你從公司幾個部門挑一些員工過去,這樣不用買下整個公司,還有了自己的項目和成熟的員工!」
沈浩一愣,感覺胡保強這主意相當不錯啊!
其實就算他把天娛互動整體收購下來後,肯定也會裁員一部分人。
因為新公司那邊壓根不需要這麼多員工,尤其是天娛互動的很多員工,他也看不上眼。
現在老胡出的這個主意,確實一舉兩得,完美地解決了所有問題。
不過沈浩臉上不露聲色,微笑道:「這也可以考慮,不過就一個遊戲項目,而且是運營效果並不怎麼好的項目。再加上一些員工,不值多少錢吧。」
說到價錢問題,那胡保強就來了精神。
他瞪著眼睛反駁道:「這遊戲你了解的,可是公司投入巨資,耗費了兩年時間打造出來的!之所以現在運營效果不太好,那也是因為公司沒有足夠的錢去宣傳推廣。遊戲行業不就是這樣嗎,光遊戲好沒用,還要有能力推廣開才行。」
沈浩也懶得跟他糾結這些東西,直截了當地問道:「那胡總想要多少錢,直說吧。」
轉了轉眼珠,胡保強伸出兩根手指,理直氣壯地說道:「起碼要兩千萬吧!少一分都不賣!這可不光是買一個遊戲啊,還有不少骨幹員工呢!」
沈浩直接起身,沒好氣地說道:「那就沒什麼好談的了,我去財務把承包費用交了,承包合同就此結束。等我公司開業時,會給胡總發請帖的,告辭。」
胡保強一看,有點慌了。
連忙起身,拉著沈浩的胳膊,滿臉笑容地說道:「別急啊,談生意不就這樣嘛,我說我的價格,你報你的價格,慢慢談唄。」
「我沒那麼多時間,一口價一千萬,能賣就賣,不能賣拉倒。《永恆之歌》這遊戲什麼樣我又不是不知道,說實話,我掏五百萬,隨隨便便就能買到這樣品質的遊戲,另外五百萬,就是從公司帶走一些員工給你的賠償了。」
沈浩乾脆地說道。
一千萬這個價格,真的沒有少給,算是良心價了。
但胡保強不這麼認為啊,他滿臉肉痛地表示:「沈總你是不知道啊,這遊戲開發成本就大幾百萬了,前一段遊戲上市,我有砸了近五百萬的宣傳費用!但這兩項加起來都過千萬了,你現在說一千萬打包買走,我……我要虧死啊!」
從老胡這邊來看,一千萬確實虧本了。
五百萬的宣傳費用,剛才沈浩倒是沒有考慮到,現在聽老胡這麼一說,好像也有點道理。
不過他一想,不對啊,自己幹嘛非要把遊戲版權也買下來呢!
這又不是什麼能大火的爆款遊戲,自己也不會去圍繞這款遊戲打造什麼「大IP」之類的。
直接買個代理權不就得了嘛!
於是他開口說道:「那這樣好了,遊戲版權我不全部買走,也只要一半,就是我們雙方公司共同擁有《永恆之歌》的版權。然後雙方都有權利對遊戲的原始版本進行再研發升級,也都可以自由運營這款遊戲。胡總認為這樣如何?」
沈浩給出的這種方案,其實就是他剛開始承包伺服器那種合同的升級加強版!
等於他掏錢買到了《永恆之歌》的永久運營權,而且擁有對遊戲升級改版的權利。
另外,老胡這邊公司也可以繼續運營這款遊戲,前期投入的宣發費用也算沒有白費,至於能不能把遊戲運營好,能不能賺到錢,大家就各憑本事了。
沈浩自然不虛。
這款遊戲他擁有運營權後,還擔心沒法引流嗎?
還擔心遊戲營收的問題嗎?
說實話,到時遊戲中突然出現一個神豪瘋狂消費,一個人支撐起遊戲的營收流水,這也算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