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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之冰打開門直接走向電梯,一直到進入電梯都沒有再轉過身。她婉拒了齊箏要送她下樓的好意,她想一個人離開。
直到電梯門緩緩關上,齊箏看到的,都是沈總挺直的背影。
微微的顫動並沒有影響她的優雅和美麗,齊箏回到窗邊,看著沈之冰走出大樓,走向那輛一直在等她的轎車。
沈之冰打開車門,在將要上車前突然轉身往上看。齊箏不知道她有沒有看見自己,但她還是情不自禁開口,輕輕說了句,再見。
再見,不是再也不見,而是希望再次見面的時候,我們會不一樣。
沈之冰第二天下午就飛回了海城,她已經壓縮了一周的工作,下周是不能再放鬆了。她走的時候,發了消息跟齊箏告別。
齊箏沒去送她,在商學院後門的漢堡店坐了一下午。
黎允珊找到她的時候,看見齊箏桌上還剩半個漢堡,都冷透了。
「在這裡耗一下午,就吃了這麼點?」
齊箏起身去買了兩杯熱飲,又買了份剛炸出來的薯條。
「突然想來坐坐而已,不一定是因為很餓。」
黎允珊昨天就看出齊箏情緒有點不對,以為是累了,後來想想又覺得不太像,今天還是給她打了電話。
結果到這裡一看,果然不是很對勁。
「是昨天阿Moon沒有事先告訴你就組織了party讓你不高興了?」
齊箏搖頭:「她一番好意,我怎麼會不開心。」
她只是,更直觀地感受到了她和很多人之間的差距。
和誰有差距都無所謂,可是偏偏她跟沈之冰的差距最大。那是她想要牽手並肩的人,她想和她平等相愛。
思緒又回到昨晚,自從沈之冰走後,齊箏很累但睡不好。迷迷糊糊做了一整夜的夢,夢裡全是她跟沈總相處的點滴,揪心的痛,會心的笑,還有絲絲的甜,以及夢醒後無奈的惆悵。
黎允珊見她意興闌珊的樣子,也不好多問,直覺齊箏是昨晚發生了什麼事才會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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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沐雲上星期約人打球不小心崴了腳,今晚的商宴便讓連傲一個人去。她不像別的豪門太太那樣,總是緊跟著老公,她對連傲基本是放養狀態。
待在家裡和美國朋友電話聊天顯然比去那無聊又滿是虛偽的宴會有趣得多,主要還是因為她事先就知道沈之冰不會去,那就更沒好戲看了。
「Amy,你說的那個阿Moon是什麼來頭?」
「你記性怎麼變差了?有陣子你不是也很喜歡買收藏品嗎?回國前你買了她的幾件雕塑,現在還放在我家呢。」
林沐雲記起是有這麼件事,但她也不過是跟風買的,對於藝術鑑賞,她沒太多天賦。那時候阿Moon作為新銳藝術家剛剛在美東嶄露頭角,她當然不會錯過這個機會。
隨手買幾件新藝術家的作品,說不定哪天就暴漲了呢。
回國匆忙,這些藏品也非她真愛,將來放在美國出售更方便,索性就寄放在朋友家裡。
時間久了,還真是不記得了。
「她是美國長大的華裔,中文名叫莊沐晴。家裡長輩應該都是做生意的,不過產業不算太大。」
莊老闆一直刻意保持低調,很多資產都是通過代持方式持有,大概是年輕時候見過太多風雨,知道樹大招風的危險。
加上莊家年輕一輩無人願意從商,就更是顯得籍籍無名了。
林沐雲聽著這個和自己有些許相似的名字,饒有意味念叨:「你剛才說齊箏和莊沐晴走得近?」
「也不算太近,只是跟其他人比起來,她們接觸比較多。」
林沐雲會心一笑,去了美國,連認識朋友都選了一個跟我名字相像的。
齊箏,你終究會回到我身邊的。
齊箏當初沒有接受林沐雲的好意,自然也不會接受她那些所謂美國朋友的幫助。可這不代表林沐雲不關注齊箏,她人在海城,卻比過去更關注美國的事。
「噢?這麼說,沈之冰這周末是去了美國,你確定沒看錯?」
「姐妹,我雖然很久沒有回國了,但是沈之冰的照片經常在財經新聞上出現好不好。」
她美得那麼耀眼,那麼出眾,誰會認不出。
等連傲帶著些許酒氣回來時,林沐雲剛掛掉電話。她的腳傷不太嚴重,但出席宴會是絕對維持不了儀態的。緩步走過去,順便看看連傲的狀態。
「喝這麼多?今天是特別高興還是特別不高興啊?」
連傲把搭在手上的西裝往旁邊沙發隨手一丟,跌坐下去,有些煩躁,不理她。
「今晚沈之冰沒去,很失望是嗎?我早就說過她不會去了,你偏不信。」
連傲今晚已經夠煩了,還要不停解釋太太沒有同去的原因。畢竟他們結婚不久,這種場合缺席,不是感情不和就是有喜了。
哪一種,都不是連傲想承認的。
他等了很久也沒有看到沈之冰,才終於相信出門前林沐雲的話。
只是等他回家,林沐雲卻告訴他另一個消息,讓他更加煩躁。
「她去美國了?」
「而且不是去紐約,特地去的F城。」
連傲的臉黑了下來,林沐雲給他倒了杯水。
「我還真沒想到,她現在變得那麼主動了。以前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她也這樣嗎?放下工作,大老遠跑去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