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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衛其軒在一起那麼多年,這點手段她還是學到了的。

    只是這些都不是原主要的。

    原主一輩子過的憋屈,花了功德請洛霜來,到也沒說報仇的事,只是想要過得更好,要超過原女主,讓原女主對她一輩子羨慕嫉妒恨。

    原主的故事,說來也簡單,只是對比慘烈而已。

    今年是新華歷1974年。

    原主也叫洛霜,今年十七,剛剛高中畢業。家裡父母和大哥大嫂都是紡織廠的工人,只不過其他人是正式工,而大嫂是臨時工。

    另外,她還有一個弟弟,從小體弱多病,從生下來就沒少吃藥。因此哪怕家裡有四個工人,日子都過得比較拮据,實在是藥費太貴。

    原主高中畢業這一年,考上了廠里的招工,還是第一名。

    只因為領導一句話,「洛家人工作不積極,崗位應該留給努力肯乾的人。」就失去了招工的機會。

    這話的源頭是因為洛母,洛小弟時常生病,她難免請假照顧小兒子,可實際上,她的工作任務都是完成了的。請假過後,她會主動加班,補上之前的差額。

    因而洛母做的事,並不比其他工人少,可廠領導就拿請假次數的多少說事,硬是扣上了一個工作不積極的帽子。這讓人怎麼說?

    之前是拖著不給大嫂轉正,大嫂都工作三年了,還是臨時工,幹著最累最髒,拿錢最少的活。

    好在大嫂是個忠厚老實的,之前娘家重男輕女,嫁到洛家,雖遲遲得不到轉正,但也吃好喝好,活也有大哥幫著干,因此一點怨言也沒有。

    這次廠領導故技重施,又拿這話剝奪了原主的機會。

    上輩子,原主為了家人,顧全大局,什麼都沒說,默默去知青辦報了名。

    可這,也成了原主一輩子憋屈的開端。

    原主下鄉的地方還不錯,在JX省東北部某個鄉里,不富裕,可只要努力幹活,食物是足夠的。

    原主還有著家裡的補貼,日子還過的下去。

    可偏偏她遇到了原書中的男女主和女主舔狗的男配,因此也就成了襯托女主幸福生活的女配。

    這本書叫《我的激情歲月》,原主不知道,可洛霜是看過的,就是一本披著年代文的皮,談戀愛的故事而已。

    故事的女主叫桑甜甜,男主叫韓少峰。男配叫黎江,女配一號就是原主了。

    桑甜甜是紡織廠廠辦主任的女兒,從小就生的玉雪可愛,受盡了寵愛。本該一輩子無憂無慮,可她高中的時候,喜歡上一個大院子弟,這人就是男主韓少峰。

    韓少峰家裡是紅三代,祖父位高權重,只不過在那個年月,被批鬥成了臭老九。

    他的祖父和父親都受到了打壓,去了鄉下和農場。母親帶著他改嫁,可身為男主,怎麼可能是那中拋棄祖父和父親不管的人呢。

    因此在他長大畢業後,就報了名下鄉當知青,還找人幫忙,把自己分配到了祖父所在的村子。

    女主對男主當然是真愛,知道韓少峰要下鄉後,當下父親安排好的工作也不要了,跟著韓少峰下鄉去了。

    與此同時,和他們一起的,還是男配黎江和女配原主。黎江既然被稱為男配,毫無疑問是女主的愛慕者,而原主呢,就是女主的對照組了。

    女主是自願下鄉,女配則是被人搶了位置不得不下鄉。

    這也就是算了,原主對男配黎江,有些好感,尤其是在鄉下,他們來自同一個地方,又從小就認識,雖然黎江對桑甜甜更好,但原主也不知不覺的,喜歡上黎江。

    可偏偏,黎江喜歡的是桑甜甜。他對桑甜甜很好,非常好,幫桑甜甜幹活,為桑甜甜出頭。

    由於男主韓少峰不願意和祖父劃清關係,下鄉後,也是直接表明了祖孫的身份。他在村里並不受歡迎,雖然沒受到什麼欺負,但也不像其他知青,能融入當地的生活。

    更何況,他還有祖父需要照顧,時常顧忌不到桑甜甜。

    因此桑甜甜幾乎是在黎江的照顧下,才能過的那麼滋潤。

    可男女主是天生一對啊,無論男配對她多好,她都一心一意的喜歡著男主。

    黎江受了打擊,進而關注起原主來,兩人關係突飛猛進。

    等男女主正式確定在一起後,黎江也和原主告白了。原主覺得,既然桑甜甜已經結婚,那她和黎江就徹底沒了可能。

    而自己和黎江是最合適的,家都在紡織廠。又一起下鄉,以後要是有機會回城,也能一起回去。

    理智的原主,即便心裡有些不得勁,依然答應了黎江的求婚。

    很快,兩對新人就都在鄉下結婚了,時間也來到1978年年底。

    這一年,發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恢復高考。

    韓少峰桑甜甜和黎江都參加了高考,唯獨原主,因為懷孕的關係,沒有複習好。又恰好趕在高考前一天生產,錯過了考試。

    三人都考上了京城的大學,留下原主一個人在鄉下照顧孩子。

    黎江許諾,等讀完大學找到工作,就接他們母子回城。

    之後的四年,為了照顧孩子,也為了給黎江攢學費,原主放棄了考試,只一心等著黎江。

    四年後,黎江沒有回來,寄來了一紙離婚協議,並還有幾千塊錢。

    信上說,他認識到了心裡的感情,不願意再欺騙原主,也不願意欺騙自己。這錢是補償原主之前給的學費生活費,以及孩子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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